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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部
时间: 2019-03-15 10:48   |   来源:本站

一、运行模式

增挂外宣办、文明办牌子;合并运行:文化事业局。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宣传思想工作路线、方针和政策,负责园区党的理论武装工作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全区企事业政工职称评定的申报工作。

2.负责园区新闻报道和发布的组织实施,联络接待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监测跟踪、协调组织全区重大舆情、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承担自有媒体日常运营和融媒体建设。

3.负责全区对外宣传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区域品牌形象建设,组织协调、指导和管理园区外宣工作;承担工委对外宣传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负责园区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推动落实全区思想道德建设、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等各项任务;承担园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文明示范城区建设工作。

5.负责编制全区文化、体育事业、产业发展规划,承接文体、广电、新闻出版(版权)等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

6.负责全区性重大文体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文体队伍建设和社团管理,指导、规范全区群众性文体活动开展。

7.负责文体产业行业管理,起草、落实相关产业扶持政策,推进文体产业繁荣;负责划转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与相关业务单位建立双向监管推送机制;负责受理审批局委托的相关技术论证、社会听证及现场勘查等工作。

8.负责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体育运动总会、志愿者协会、企业社会责任联盟等协会和机构的日常工作。

9.承担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

1.办公室(挂牌文明建设工作处):负责综合协调机关内外事务,拟订内部规章制度,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文件收发、拟办、传阅,办公OA、会务、接待、档案、后勤等机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本部信息化建设和管理,配合做好电子政务、行政权力公开、预算公开等工作;牵头办理各类信访回复,以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等办理答复;负责研究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指导、督促和推动落实全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推进各部门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各项任务;承担园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文明示范城区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宣传教育和实践活动,协调、指导和督促全区企业社会责任工作、未成年人工作和社会志愿服务工作。

2.新闻宣传处(挂牌理论社科处):负责全区各类重大活动的新闻策划、日常活动的新闻报道组织、各类新闻发布活动的协调管理实施。联络接待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跟踪监测、协调组织全区重大舆情、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承担自有媒体日常管理运营和融媒体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新闻发言人(助理)、网络管理员等新闻宣传队伍建设;负责全区对外宣传工作的策划组织实施和区域品牌形象的塑造。负责各类宣传推介载体、海外舆论宣传阵地等对外传播体系建设;负责园区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学习型党组织、基层党校等建设,承担社科研究、普及等工作。

3.文体发展处:负责全区文化、体育事业、产业发展,编制文化、体育发展规划,承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版权)、体育等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任务;负责全区性重大文体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全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和基层文体业务建设,加强文体队伍建设和社团管理,指导、规范全区群众性文体活动开展和文化艺术创作;负责全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协调开展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负责文体经营单位服务、行业管理工作,起草、落实相关产业扶持政策,推进文体产业繁荣;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前咨询指导、事后监管工作,负责与相关业务单位建立双向监管推送机制,负责受理审批局委托的相关技术论证、社会听证及现场勘查等工作;负责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日常工作,指导文体社会组织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