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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事业局
时间: 2019-03-15 11:01   |   来源:本站

一、运行模式

增挂民政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牌子。

二、机构职能

1.制定实施园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管理,组织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爱国卫生、卫生应急、红十字会等医疗卫生工作;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开展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和服务,促进出生人口素质提高,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持政策;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园区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传染病防治、精神卫生等公共卫生、医疗卫生、医疗服务、计划生育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老龄与养老事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救灾救济、慈善事业、军人优待抚恤、退伍安置、婚姻登记与收养登记、区划地名、殡葬事业等工作。负责对口扶贫(协作)工作。

3.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和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4.负责推进园区区域一体化工作,提升街道、社区两级集体资产管理水平,推动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新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促进动迁居民长效增收。

5.负责征兵、双拥共建、国防教育、民兵组织建设等人武工作。

6.负责全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提升社区信息化水平,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贯彻落实社会组织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园区社会组织发展政策建议,指导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做好社工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承担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划转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与相关业务单位建立双向监管推送机制;负责受理行政审批局委托的相关技术论证、社会听证及现场勘查等工作。

8.承担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及职能

1.办公室(挂牌党委办):负责局内日常行政事务以及综合文稿的起草、调研工作;加强局内外协调与联络,组织安排党委各种会议、学习和重要活动,负责局内信息化建设和管理,配合做好电子政务、行政权力公开、预算公开等工作,协调信息报送、对外宣传、档案管理等工作,做好离退休干部服务。

2.医政管理处:制定实施区域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执行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按照职责分工办理执业许可,承担医疗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管理和服务,贯彻执行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学科、科研和人才建设。开展红十字会和无偿献血工作。

3.计生和公共卫生处:贯彻落实生育政策,开展计划生育属地管理和服务,促进出生人口素质提高,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持政策。负责疾病防控体系建设,统筹协调爱国卫生、健康促进工作,落实社区卫生、初级卫生保健政策,推进妇幼健康服务。组织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与医学救援。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4.民政处(合并运行人武处;挂牌婚姻登记处):负责组织开展老龄和养老事业服务工作,负责养老机构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负责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低保和低保边缘对象保障、低收入核定、救灾救济、流浪无着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城镇三无、孤儿、残疾人、精神病人福利工作;负责慈善事业发展工作;负责军人抚恤优待、烈士褒扬、重点优抚对象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接收安置和技能培训工作;负责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殡葬服务、困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登记管理、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区划调整、行政界线勘定维护管理、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残疾人权益保障、康复、教育、就业、文化体育和救助保障工作;负责对口协作工作。负责全区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经济和社会建设,抓好民兵应急分队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负责全区的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战时负责实施兵员动员和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维护战时社会秩序等各项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全民国防教育;负责联系驻苏部队,做好双拥工作;完成工委、管委会和上级军事机关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5.社区建设处:贯彻执行社会组织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提出园区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和建议;负责全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总体发展规划;落实工委、管委会推进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的决策部署;探索和研究全区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及新型社区治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社区建设及社区管理工作;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园区社区服务体系;指导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负责各社工委的业务指导及统筹管理工作,协调及指导各街道相关业务;组织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导并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进园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做好社工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承担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区域一体化办公室:负责推进园区区域一体化工作,提升街道、社区两级集体资产管理水平,推动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和社区新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促进动迁居民长效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