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管委会首页
繁體 |English |日语 |无障碍 |关怀版

苏相合作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07-19 11:41:37   来源:     本文被阅读次数:

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动江苏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的总体部署,认真落实《江苏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有关要求,引导企业加大智能化改造投入力度,切实提升企业智能制造水平,现就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请企业对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报条件(附件1)进行自我评价,填报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请表(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能够反映企业智能车间建设情况的视频资料。原则上一家企业只能申报一个车间,已获得两个及以上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省级示范智能车间)的企业不得再次申报。申报企业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出具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3)。

2、请园区经发委部门将认真对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组织做好辖区内拟申报车间的现场初审工作,并填报智能制造示范车间审核情况表(见附件4,企业无需填写)。

3、请经发委将会同财政部门严格审核把关,切实提高申报工作质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车间予以推荐上报,并填报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报汇总表(见附件5,企业无需填写)。

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将在地方推荐上报、材料评审、专家核查(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的基础上,遴选出一批智能制造基础好、行业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车间认定为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

二、申报方式

(一)线上申请

打开“苏州工业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下载模板文件填写后上传并上传相关附件。

(二)线下提交材料

将智能制造示范车间申请表(附件2)、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一式三份送至漕湖大厦703室。

三、截止时间

线上线下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8月3日



分享到: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