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管委会首页
繁體 |English |日语 |无障碍 |关怀版

金鸡湖商务区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小型(临时)建设工程须知

时间:2021-04-01 10:49:42来源:     本文被阅读次数:

一、何为小型(临时)建设工程?

一般是指工程投资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各类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企业内部小型建设施工项目。包含装修、装饰、改造、外立面清洗等。

二、安装小型(临时)建设工程须知

1.建设单位是施工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单位,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是第一责任人,项目分管领导及专职安全员是主要责任人,应依法履行相关施工安全生产责任。

2.建设项目不得违反规划、建设有关规定,不得违章搭建、擅自改变已审批的规划内容和功能。

3.实施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开工前,需按照园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的要求,填写《工程基本信息表》,并接受我局对小型(临时)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4.对涉及深基坑、搭设脚手架、高大模板、大型起重机械、拆除施工、可能影响重要设施(管道)施工、恶劣天气等风险较大(具体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的小型(临时)建设工程,需报送《苏州工业园区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备案表》至我局。

5.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作业,鼓励采用年度合同方式打包委托给资质、业绩、信誉良好的单位实施。落实建设单位安全主体责任,与承建各方签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台账资料,以备检查。

《工程基本信息表》—必填:

下载(附件1-4):

1 申请开工提交资料2021

2 工程基本信息表2021

3 安全生产告知书2021

4 安全生产承诺书2021

《苏州工业园区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备案表》-有较大施工风险时选填:

下载(附件5):5 危险性较大小型(临时)建设项目备案表

分享到: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