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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引导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公示

时间:2024-03-25 16:33:28   |   来源:     本文被阅读次数:

根据《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保护引导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经企业申报、内部审核等程序,拟对申报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引导专项资金的项目给予补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3325日至331日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认为公示项目在专项资金申报过程中存在问题,均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反映。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盖公章;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求署真实姓名。


公示受理部门: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电话:66680881

邮箱:hdl@sipac.gov.cn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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