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示
经过园区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委员会审核评定,现对以下名单进行补充公示:
三级人民调解员:吴晓明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交通警察大队人民调解工作室
公示日期为:2023年11月3日-11月10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与苏州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协会联系。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28号档案大厦C区四楼(邮编:215028);联系电话:0512-66683785;邮箱:gaoya1@sipac.gov.cn。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调解协会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