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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征集评比活动的通知

时间: 2023-10-10 15:46:53 |来源: |浏览量:|字号:
2023-10-10 15:46:53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丰富法治文化活动形式,加大法治文化精品创作力度,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高质量发展,园区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法宣办)决定在全区开展“弘扬法治精神 繁荣法治文化”主题法治作品征集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法治精神  繁荣法治文化

二、活动时间

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31115

评审时间:202311月下旬

三、征集对象

1.成年组征集:年满18周岁,在苏州学习、工作、生活的书法、美术工作者或爱好者可投稿参与评奖;

2.青少年组征集:就读于公办、民营、直属、特殊教育等学校的小学、中学生均可参与。

四、活动事项

(一)作品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以及国旗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

3.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

4.学习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5.学习宣传知识产权、国家安全、长江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网络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等法律法规。

(二)作品类别

1.书法作品:为毛笔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作品规格尺寸不大于四尺整张(138cm×69cm),以竖幅为宜,无须托裱。

2.美术作品:作品形式不限,素描、水粉画、儿童画、钢笔淡彩画、水彩画、中国画、油画等均可。使用A4或者A3大小画纸创作,横竖皆可,其中中国画尺寸可另作调整,建议不超过三尺对开(50×50厘米),无须托裱。

(三)作品要求

1.作品必须紧扣活动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正向引导作用。

2.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作品,已在报纸、杂志等各类刊物及媒体平台公开发表过的作品及在其他征集活动中已获奖作品,不再参加本次比赛。参赛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作者及其监护人负责。

3.主办方对所有作者参赛作品享有复制、发行、摄影、摄像、展览、互联网传播及出版权,但主办方尊重参赛作者出版权。凡报送参赛作品的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自愿遵守本次活动有关著作权和创作要求相关约定。

五、报送说明

1.书画作品背面下方用铅笔正楷注明作品名称、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所在单位(或学校、班级)等,凡因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2.各单位、各学校、各街道统一报送的,由报送单位填写作品汇总表(附件);个人作品,直接报送。

3.书画作品邮寄至:苏州大道东328号档案大厦C4楼园区司法局,联系人:马婷婷,联系电话:66683785

六、奖项设置

征集结束后,园区法宣办将邀请专家对征集作品进行评审。本次大赛按书法类、绘画类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对获奖作品进行表扬和奖励。

附件: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作品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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