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评定诚信单位的条件是什么?
1、申报评定A级单位,须符合如下条件:
(1)参加本年度园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测评;
(2)依法建立工会,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3)主动参加本年度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定期审查并获得通过;
(4)连续两年未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2、申报评定2A级单位,须符合如下条件:
(1)参加本年度园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测评;
(2)依法建立工会,签订集体合同或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3)主动参加本年度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定期审查并获得通过;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人力资源从业人员通过园区人社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合格证考试;
(5)评定年度未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3、申报评定3A级单位,须符合如下条件:
(1)参加本年度园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测评;
(2)依法建立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3)主动参加本年度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定期审查并获得通过;
(4)50%以上的人力资源从业人员通过园区人社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合格证考试;
(5)评定年度未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4、申报评定4A级单位,须符合如下条件:
(1)参加本年度园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测评;
(2)依法建立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3)主动参加本年度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定期审查并获得通过;
(4)50%以上的人力资源从业人员通过园区人社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合格证考试;
(5)人力资源从业人员至少持有1张以上劳动关系协调员证;
(6)评定年度未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5、申报评定5A级单位,须符合如下条件:
(1)参加本年度园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测评;
(2)依法建立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备案并在有效期内;
(3)主动参加本年度用人单位报送书面材料定期审查并获得通过;
(4)50%以上的人力资源从业人员通过园区人社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合格证考试;
(5)人力资源从业人员至少持有1张以上劳动关系协调员证;
(6)积极参加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各项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活动,例如:企业优秀经验推荐、劳动关系协调员志愿调解活动、优秀文化汇编供稿等。
(7)评定年度未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二、评定办法是什么?
(一)首次参评单位:由园区劳动监察大队从数据库中按评定要求初步筛选企业名单,实行用人单位自愿申报和各功能区劳动监察大队择优推荐相结合。各功能区劳动监察大队指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首次参评单位应先征求本单位工会组织意见,并在单位显著位置向全体职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复查确认单位:对于上年度已被评定为A级及以上等级的单位,生产经营正常且符合相应信用等级评定条件的,园区劳动监察大队向用人单位发送复查确认通知,通知其按要求准备材料,由功能区劳动监察大队指导企业做好复查确认工作并对复查确认单位实施评定。复查确认单位应先征求本单位工会组织意见,并在单位显著位置向全体职工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复查确认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