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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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时间: 2024-03-27 09:47:00 |来源: |浏览量:|字号:
2024-03-27 09:47:00

2023年,园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园区发展主题,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全力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学深悟透把牢方向,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领航园区法治建设。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入脑入心、走深走实。组织开展园区法治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着力提升基层法治能力专题培训班,切实增强法治干部适应新时代发展要求的本领能力。发挥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基地作用,整合研究、宣传、实践等多种功能,创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二)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压实党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园区党工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对制定出台的《苏州工业园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实施情况开展自评估,进一步强化实施方案的战略导向作用。召开园区党工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建设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有力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二、扎实履行政府职能,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全力办好利企惠民实事。贴近产业一线需求,织密“就近办”矩阵,以“15分钟政务服务圈”为抓手,布局综保大厦、纳米城等6个“基层政务服务先锋站”,新设金浦小镇、阳澄银座2个“融驿站”,下沉企业登记、环保、建设等高频业务,更多服务事项实现“家门口、一次办”。持续加大赋权争取及试点创新力度,深化重点领域审批改革,服务重大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26个产业项目实现“拿地即开工”。全省率先实现营业执照省内“通办通取”,发布全国首个《政务服务“全程网办”平台建设规范》地方标准,升级“一网通办”三端,新上线可信身份认证、养犬管理等40余项业务,升级人才服务、供需对接等10余个专区。与上海普陀区等地开展“跨省通办”,实现与12个省323个地区互联互办。

(二)构建闭环监管模式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完成条线监管事项认领工作,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将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开展情况纳入营商环境绩效考核指标,建立工作通报制度。开展园区2023年度营商环境调研,做好“回头看”闭环。组建首批“政务营商环境体验官”,发挥一线人员“啄木鸟”作用,为提升政务服务献言献策。深化“审管执信”改革,强化数据赋能闭环管理应用场景,全国首创企业风险计算器。

(三)发挥制度乘数效应,打造优质服务保障体系。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贯彻落实《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苏州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行动2023》,研究制定《苏州工业园区2023年营商环境建设方案》,以品牌化建设丰富园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内涵。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供给,出台《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共性条款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基础。举一站一中心(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加油站、基层社会治理新情况新问题法治诊断中心)研讨会,发布《企业破产维稳标准化处置方式研究》等调研成果,为优化园区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法治解决方案。

(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构建涉外法治生态格局。高质量建设运营苏州自贸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引驻法律服务机构47家,多家机构属于苏州“唯一”“第一”。建成“理想·法律服务机构孵化器”,首批引育5家新型调解组织,打造“理想·月月谈”“阳澄南岸法治论坛”“理想·大讲堂”等交流品牌,启动首期“理想·护航灯”公益法律服务项目,为生物医药产业园相关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制定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图谱,开展“法务之家”“法律服务驿站”“法律流动课堂”品牌活动。成立“理想·上市企业法务联盟”,打造涉外法治建设基地,集聚与涉外经济关联度高的法律服务机构9家,形成国际化法律服务“生态圈”。聚焦中新法律服务业交流,与新加坡律政部、新加坡律师公会联合举办“中新企业家面对面”法律服务业主题沙龙。园区司法局率律师代表团参加“新加坡公约周”活动,推荐园区律师出席第三届中国—新加坡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论坛,推动园区律协与新加坡律师公会在新加坡—江苏合作理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签署法律服务业合作交流谅解备忘录,实现中新法律服务业合作交流常态化。加强涉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目前入选全国、江苏省和苏州市涉外律师人才库的分别有3人、7人和23人。

三、着力建立长效机制,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一)提升立法制规工作质效。深入参与《苏州市智能车联网发展促进条例》等法规制定,出台实践急需的规范性文件。按时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依法接受上级监督审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完成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建设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推动文件集中动态管理。组织规范性文件管理业务培训,召开合法性审查业务交流会,发布常用条文标准表述,提高全区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二)提升依法决策水平。将编制《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等项目纳入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认真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决策。全面评估两项超高层建筑项目重大行政决策的实施效果,保证决策的执行质量。实行起草机构和司法局双重合法性审查机制,确保园区管委会合同签订主体适格、内容程序合法。将土地征收程序等法律事务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

四、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打造规范执法指引,强化执法能力建设。聚焦执法需求,编印《行政执法工作手册》,为执法人员提供全流程式执法指南。发布《行政执法告知参考指引》《行政执法规范用语参考指引》,打造可操作性强的执法指引,规范执法程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执法实践中的示范指导作用,精选发布创新执法方式保障“企业敢干”等213件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促进执法机关规范办案。严格认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加强执法人员资格全方位管理,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

(二)聚焦重点领域执法,促进执法效能提升。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的制定、管理和适用。落实涉企“免罚轻罚”清单,深入推进包容审慎柔性执法。推动行政合规指导融入涉企行政执法,开展企业合规系列培训,助力企业合规经营。聚焦群众关切的六类执法问题,启动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在林业、燃气、人防、消防设计等领域加强执法力度。组织开展医疗机构内医疗秩序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行为、运行管理等。加强危废处置、核与辐射和重点环保设施领域的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整改生态环境安全隐患

(三)丰富执法监督手段,突出执法监督质效。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践,常态化开展重点领域专项监督,针对劳动用工、卫生健康、道路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实地督察,促进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多角度深入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专项行动,综合运用全面自查、重点抽查、专家评审、交叉互评等方式,评查15家单位70余件案卷,“一对一”书面反馈,督促整改落实,切实提高案卷制作与执法规范化水平。邀请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参与执法监督实地督察,指导司法所发挥执法协调监督职能,不断完善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

五、优化健全应对体系,依法有效预防处置突发事件

(一)不断健全应急制度。制定《功能区、街道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任务清单》,细化具体任务。制定《苏州工业园区进一步加强极端气象灾害“叫应”避险工作的通知》《园区市政隧道、下穿立交、道路积水点防汛排涝应急处置机制》《园区强降雨期间防汛排涝应对工作要求》等工作制度,对极端天气应急措施提出规范性指导意见,确保各相关部门及重要点位防护责任人既要“叫醒”,又要“回应”。

(二)信息科技全面赋能。部署移动终端和视频会议系统,100%覆盖各功能区、街道,基本实现以区应急局为中心、板块应急局为节点,直通直联突发事件现场一体化应急指挥体系,全面提升应急指挥效率。开展指挥调度抽查,确保灾情的现场传输、远程会商、分析研判及救援信息政令畅通。

(三)全面优化救助机制。转变传统的政府单一灾害救助模式,充分发挥金融保险政策作用,将保险机制纳入防灾减灾体系。为园区居民购买自然灾害人身意外险和家庭财产险,建立以商业保险为平台的“政府救助、保险保障、社会救济、自救互救”多层次风险灾害救助体系。

六、构建多元共治格局,有效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持续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深入学习宣传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提升行政复议的社会知晓度,推进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建设。召开园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与行政审判府院联席会议,成立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站,府院良性互动继续深化。组建第二届园区管委会行政复议委员会,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不定期召开案件讨论会,充分发挥智库优势,解决个案难题,提升行政复议的公信力和权威性。注重类案审理思路提炼,加强类案检索,提升办案效率,经办的王某某行政复议案获评苏州市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

(二)充分发挥纠纷解决机制作用。统筹基层治理力量,建成三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平台。印发园区《践行“枫桥经验”深化“非诉服务”十二项具体举措》,动员各街道开展“万名调解员入网格进万家”活动,有序推进矛盾纠纷“拉网式”“滚动式”排查化解工作。指导成立企业调解组织、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标准化家事调解社区工作室。进一步推进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三)以精细化社会治理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加强社会治理现代化指挥中心建设,汇聚社会治理领域数据资源,实现智能感知、超前预警、精细治理、实景指挥、科学决策“一网统管”。深入推进“精网微格”工程,组建专职网格员队伍,出台网格员管理办法,建立“网格+执行”联动机制。扎实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聚焦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提升,组织专项调研整改工作,群众安全感全省第三方测评结果位居全市第一。通过实地走访、台账评查等方式,开展法治薄弱社区排查整治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度,积极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法治氛围。

七、全面释放监督效能,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坚持系统谋划,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编制发布园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规范信息发布工作。积极构建政民互动交流,开展调查征集7次、在线访谈4次,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打造政策解读专栏,制作多形式政策解读20余条,汇编政策解读合集83篇,累计浏览量突破10万人次。聚焦政府重点工作,全年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142条。深化政策基础库建设,推进“一网通看”养老场景化专题上线,完成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二)坚持多管齐下,建设政务守信机制。建设完善园区信用平台-政务诚信功能模块,归集记录政务部门“双公示”、信用承诺等公共信用信息,以及政府采购类等合同履约数据,助力提升园区政务诚信水平。开展“诚信宣传进机关”活动,通过签署信用承诺书、摆放宣传展板、发放政务诚信宣传册等形式,向政务机关人员宣传普及政务诚信知识,促进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公职人员守信践诺,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坚持结果导向,扎实促进真督实查。制定年度法治督察工作计划,印发《苏州工业园区法治督察工作规程(试行)》,灵活运用实地督察和书面督察,紧盯法治建设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跟踪督办、督察评价、督促整改。实地督察斜塘、唯亭、胜浦街道基层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着力提升基层执法水平。组织开展述法评议工作,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列席现场述法会议并对述法对象开展评议,全面检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带头崇尚法治、践行法治的思想意识和能力水平,提升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

2023年,园区管委会荣获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落实优秀单位、参与政府立法工作优秀单位、行政复议案件受审理工作优秀单位,获得荣誉称号数量位居全市各板块第二位。行政审批局、司法局全面推进免证园区改革项目,人社局构建全国首个电子劳动合同标准体系项目获评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园区是入选项目最多的板块。

虽然园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例如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还不够深入、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强化和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等。

2024年,园区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抓牢抓紧“关键少数”,以有力举措确保领导干部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树立遇到问题找法的思维方式,养成解决问题用法的工作方式,坚持不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不断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推动新时代园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是创新载体建设,推进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以省政府办公厅部署推进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先导区建设为契机,履行苏州自贸片区法律服务中心涉外法治建设新使命。依托苏州自贸片区法律服务中心平台优势,整合高等院校、律师、仲裁、公证等机构资源力量,加强涉外法治人才专家智库建设、涉外法治理论研究和实务研究。支持和引导园区律所与全球知名律所开展战略合作,积极引导本地分所与总所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务合作。加快建设一支高水平专业化涉外法律服务队伍,提高运用国际规则维护“走出去”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结合2024年园区开发建设三十周年系列活动,聚焦涉外法律服务领域,邀请国内外知名仲裁、调解机构及律所,组织开展国际化主题交流活动。

三是优化执法方式,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行动,推动各重点领域中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有力解决,让人民群众从每一次执法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坚持包容审慎执法,优化升级“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推动涉企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工作提质增效。创新执法人员培训方式,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开展城市管理、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暨舆情多发、矛盾集中的重点事项案卷评查,提升执法监督质效。优化相对集中处罚权赋权事项,加强基层执法监督机制及能力建设。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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