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额保证金备案的缴纳标准为:特级和一级资质、二级资质、三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其缴纳定额保证金数额分别为40万元、30万元、20万元人民币。
(2)保证金备案(保函)的担保标准为:合同额的10%。
(3)保证金备案的缴纳标准为:1)、合同总价在100万元以下的项目,保证金额为5万元;2)、合同额小于500万元的,保证金额为10万元;3)、合同额大于等于500万元、小于1000万元的,保证金额为20万元;4)、合同额大于等于1000万元、小于2000万元的,保证金额为35万元;5)、合同额大于等于2000万元、小于4000万元的,保证金额为65万元;6)、合同额大于等于4000万元的,保证金额为80万元;7)、合同总价在100万元及以上专项工程保证金减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