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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审批常见问答汇编(开工建设阶段) 返回列表
PDF下载 勘察设计合同备案业务
  1. 如何办理单项工程资质核验?
    (1)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由无江苏省年度资质核验资格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负责申报办理。
    (2)勘察设计单位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登录“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写《核验申请表》,按照系统要求上传附件材料(上传的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提交至核验初审部门(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均应为有效状态。
    (3)初审部门在线对提交的《核验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初审通过,并提交至审批部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中发现问题的予以退回,并注明退回原因。勘察设计单位可通过系统查询办理状态。
    (4)审批部门在线对初审部门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通过;审核中发现问题的直接退回企业,并注明退回原因。
    (5)网上审查通过后,勘察设计单位登录“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打印《核验申请表》(一式4份),表格需由项目相关技术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盖章。勘察设计单位携《核验申请表》、合同原件(均为一式4份)先到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窗口(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厦2楼东侧)核验盖章,再到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验盖章,最后将已盖章的《核验申请表》及合同各一份送至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窗口留存归档。
  2. 如何办理勘察设计合同备案?
    (1)勘察设计合同备案由江苏省内勘察设计单位、取得江苏省年度资质核验资格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负责申报办理。
    (2)勘察设计单位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后,登录“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合同备案表》,按照系统要求上传附件材料(上传的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提交至备案部门(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3)备案部门(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在线对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合同备案表》及附件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通过;审核中发现问题的予以退回,并注明退回原因。勘察设计单位可通过系统查询办理状态。
    (4)网上审查通过后,勘察设计单位登录“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在线打印《合同备案表》(一式3份),表格需由项目相关技术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盖章。勘察设计单位携《合同备案表》、合同原件(均为一式3份)到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建设窗口(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51号工商大厦2楼东侧)核验盖章。盖章后的表格由办理窗口留存一份归档。

    附件:05.pdf

    05.pdf
  3. 通过单项工程资质核验后,是否还需要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不需要。
  4. 办理勘察设计合同备案需提供哪些材料?
    (1)《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
    (2)《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
    (3)勘察设计合同正式文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副本,经获准的《在苏设立分支机构的省外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年度资质核验申请表》、苏州市外地勘察设计单位年度资质核验(登记)证明(设立分支机构的省外企业提供);
    (5)参加项目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劳动合同、近期社保证明(事业编制人员可提供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注册证、执业印章印模。
  5. 办理单项工程资质核验需提供哪些材料?
    办理单项工程资质核验除提供上述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见第4条)所列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
  6. 勘察设计单位在办理合同备案或单项核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在线填写申请表时,填写的项目名称应与设计合同中名称一致;
    (2)项目规模由申报单位根据项目技术指标自行判定选择,分别为大、中、小型;
    (3)参与的项目技术人员需勾选在本项目中担当的角色,填写的项目负责人应与勾选的人员一致;
    (4)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省外单位的年度资质核验证明应在有效期内;
    (5)勘察设计单位承接的项目规模应在资质范围内;
    (6)合同文本主要条款应完整、准确,合同签订双方需签字、盖章,合同非法定代表人签字的,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委托书;一般勘察设计单位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资质,因而合同乙方应当为具备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总公司);
    (7)办理单项工程资质核验时,“江苏省勘察设计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企业及人员的相关材料均应为有效状态,如有变更或新增,需至审批部门(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
  7. 参加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具体配置要求?
    参加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每个专业不得少于3人,在《合同备案表》中应勾选担当的角色(设计、校对、审核、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须由该项目主导专业(该专业)的在职技术骨干担任,应具备十年以上相应专业工作经历、中级以上职称,已实行注册执业制度的专业,还应具有相应级别注册师资格,退休人员不能担任。
  8. 项目编码如何获取?

    办理合同备案或单项工程资质核验前,需获取所办理项目的项目编码,具体详见“苏州工业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网站→通知公告→江苏省施工许可并联审批操作指南→附件《项目编码和管理码获取流程》”(网址:http://www.sipac.gov.cn/dept/xzspj/xxfb/ggxx/201709/t20170913_615184.htm)

  9. 技术人员的社保证明有何要求?
    人员社保证明应当是近6个月内开具,事业编制人员可提供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10. 合同备案或单项核验通过后,项目内容或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如何办理?
    项目合同备案或单项核验通过后,因工程项目内容发生变化,重新签订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或者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发生变更的,须办理重新(补充)备案或单项核验。
  11. 由多家勘察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的项目,应如何办理?
    此类项目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勘察设计单位同时办理合同备案或单项工程资质核验手续。

    附件: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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