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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内】创新完善监管方式 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省政府发布《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0-07-09 11:52  |  来源:     本文被阅读次数:
  2020年7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了《省政府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放管结合、并重,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加快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协同监管格局,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促进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提出要坚持依法依规监管、科学有效监管、公开公平监管、智慧智能监管、协同共治监管的基本原则,建立与市场相适应的监管制度, 全面推行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意见》指出,要创新完善监管方式。推行信用分类分级监管,根据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风险程度和企业信用等级,综合考量安全生产、质量安全、生态环保、守法履约、社会责任等,探索对除特殊重点领域外的市场主体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对信用状况好、风险小的市场主体,以自我管理为主、“双随机”抽查为辅,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信用状况一般的市场主体,以实施“双随机”抽查为主要措施,执行常规的抽查比例和频次,加强必要监管;对存在失信行为、风险高的市场主体,增加抽查比例和频次,采取网格化管理和“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重点监管,网格化管理要全覆盖、无死角。
 
  《意见》明确,要提升信用监管效能。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依法依规归集共享市场主体基础信息、信用信息。严格企业注册登记,同一企业只能使用一个名称,严厉打击企业利用多个名称逃避信用监管的行为。建立健全信用承诺制度,大力推行政务服务信用承诺制度,大力支持各类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主动型、自律型信用承诺。各部门要编制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制定规范化信用承诺书模板。建立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探索建立对行政处罚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的信用修复机制,引导失信主体通过整改失信、信用承诺、接受培训、提交报告、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修复信用,对修复状况进行记录和更新。强化公共信用信息查询、信用审查、信用承诺、信用修复等服务,探索开展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全程在线服务,推进更多信用产品移动端应用服务。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责任落实,科学配置监管资源,鼓励基层探索创新,加强法治保障和监管能力建设,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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