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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2021年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市级示范创建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08 09:42  |  来源:     本文被阅读次数:

各相关企业:

为提升苏州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优化园区营商环境,促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关于印发<苏州市2021年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示范创建等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发改信用〔2021〕2号)工作要求,现组织园区企业参加2021年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开展市级示范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信用管理培训报名条件和报名程序

(一)报名条件

 1、在园区辖区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生产经营2年以上;

 2、近3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

 3、企业负责人和管理团队对信用管理工作重视程度高;

 (链主企业、尖峰企业、高原产业重点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优先)

(二)报名、培训程序

 1、企业通过园区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官网(http://sme.sipac.gov.cn)——企业用户登录——业务征集平台,选择“江苏省企业信用管理培训和市级示范创建报名”点击报名进入填报页面,报名系统下载《附件1:企业信用管理培训报名表》,并于7月20日前通过系统上传《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和其他佐证资料;

 2、园区信用办根据企业报名情况确定本年度培训企业,并组织专题辅导培训;

 3、园区信用办组织对参培企业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并将达标企业名单报送市发改委。

(三)培训说明

 培训企业名单确定后,园区信用办将通过电话、邮件通知报名成功的企业参加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成功报名的企业需按时参加培训,不得无故缺课、旷课。

 企服中心联系电话:67068000、67068054

二、企业信用管理市级示范申报条件和流程

(一)申报条件

 1、2020年之前(含2020年)通过苏州市企业信用管理培训(贯标);

 2、近3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3、企业信用管理工作在全市同行业中具有示范带动性;

 4、企业负责人和管理团队高度重视信用管理工作。

(二)申报流程

 1.企业填写《附件2:企业信用管理市级示范申请表》,7月20日前将《申报表》、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和其他佐证材料发送至园区信用办邮箱:yangjinpeng@sipac.gov.cn;

 2.园区信用办受理辖区内企业申报,并开展初审工作,将推荐创建企业名单报送市发改委;

 3.示范创建企业通过信用审查、信用承诺、提交评估申请、信用服务机构现场评估后,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市发改委公示和发文,确定为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并报省发改委。

(三)申报说明

 信用服务机构对信用管理市级示范创建企业开展信用管理咨询和辅导,出具企业信用管理评估报告,指导和协助企业完成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相关咨询服务费由上级财政资金承担,不向企业收取费用。

 园区信用管理培训和市级示范申报联系电话:0512-66681041、66681037。

 相关附件模板下载请见附件。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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