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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业园区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

时间:2023-04-24 10:32:47|来源: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浏览量:|字号:


女性科技人才是科技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科技事业十分重要的力量。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创新驱动战略等强国战略部署要求,认真落实科技部等十三部门《关于支持女性科技人才在科技创新中发挥更大作用的若干措施》、全国妇联等七部门《关于实施科技创新巾帼行动的意见》有关精神,更好发挥园区女性科技人才在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中的重要作用,现制定如下措施:

1.加大女性科技人才项目引进。对来园区创业的女性科技人才提供最高1万元开业补贴、最高10万元带动就业补贴以及创业培训补贴、创业社保补贴、场地租金补贴。对入选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工程的女性科技人才,根据项目不同发展阶段,按重大领军、领军、成长、孵化等类别,分别给予创业启动资金、产业化成长奖励、研发经费补助、知识产权奖励、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政策支持,并最高可获1500万元纯信用贷款的“人才贷”支持。延长人才支持链,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生物医药、纳米技术、人工智能三大产业中的女性科技人才申报国家、省部、市级科技人才项目。(责任单位:人才办、科创委)

2.支持女性科技人才求职就业。引导理工科专业女大学生对口就业,组织女性科技人才招聘专场,鼓励园区用人单位在人才引进、岗位招聘时,给予女大学生同等入选机会。对积极参与园区校招活动,并来园区面试求职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给予最高2000元的一次性面试交通补贴;对在园区就业并符合园区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的女大学生,给予最高本科4万元、硕士6万元、博士8万元的生活补贴。(责任单位:团工委、妇工委、人社局)

3.链接女性科技人才创业资源。设立金鸡湖创新创业大赛女性专场赛、金鸡湖路演中心女性科技人才专场,对金鸡湖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项目给予园区科技领军评审面试绿色通道支持。设立“女性科技人才创业天使基金”,鼓励投资女性科技创业类项目。符合条件的女性科技人才项目优先纳入“智汇合伙人”计划,享受投融资、知识产权、财税、法律等精准化、专业化、定制化服务。支持女大学生自主创业,设立“蕙爱女性创业基金”,鼓励在校女大学生申报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给予每位入围者5000元补助支持。(责任单位:科教创新区、人才办、科创委、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元禾控股)

4.搭建女性人才交流发展平台。联合园区女科学家联盟、女企业家公益联盟,为女性科技人才提供展示风采、交流成长的舞台。依托女性人才微家、人才会客厅等服务阵地,邀请人才专家、相关局办,围绕政策解读、创业项目申报、产业发展趋势等,定期举办学术研讨、项目对接、研修培训等活动。对有助于优化女性科技人才发展生态的交流活动,按不超过活动总支出金额的50%给予补贴。(责任单位:人才办、妇工委)

5.促进女性人才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搭建资源对接平台,推动高校、科研院所女教师、研究员积极与企业对接,推进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培育高校产教融合型师资,鼓励院校从园区企业聘用女企业家担任企业家兼职教授、校外专家,鼓励院校选派青年女教师到研究机构和企业一线参与科研实践和技术研发,拓宽女性科技人才科研创新成果转化渠道。(责任单位:科教创新区)

6.加大女性科技人才储备培育。建立高层次女性科技人才专家库,加大优秀女性科技人才储备,引导在库人才积极参与园区科技决策咨询。加强对女大学生学科选择和职业规划引导,支持女大学生参与科技竞赛和国际科研学术交流,引导女大学生从事科研工作。培养中小学女学生热爱科学、学习科学的兴趣和志向,发挥女科学家榜样作用,组织巾帼科技服务团进学校、进社区常态化开展科普活动,提升中小学女学生基础科学素养。(责任单位:科教创新区、妇工委、教育局)

7.提供女性科技人才住房支持。鼓励优秀女性高校应届毕业生到园区求职就业,优先安排入住“苏青驿站”,提供最长14天免费住宿。建立女性人才公寓,本科及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女性科技人才优先租住3年。通过市场途径租房居住的女性科技人才,按博士1000元/月、硕士900元/月、本科600元/月,享受最长3年的“虚拟优租房”补贴。对园区自主申报入选国家级和省市区级人才计划的女性科技人才,最高给予200万元购房补贴。(责任单位:人才办、团工委、妇工委、公租房管理中心)

8.加强女性科技人才权益保障。为女性科技人才提供劳动用工、知识产权、公司治理等方面法律支持,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平等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专利著作权等合法权利保障,完善高层次人才聘用、调岗、灵活用工等方面的劳动纠纷调解机制,提升涉科技型企业劳动人事纠纷治理效能。在科技人才集聚的科技园、产业园等开展法律咨询和女职工普法宣传活动,解决好女性科技人才在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涉法问题。(责任单位:妇工委、园区法院、巾帼守护者联盟)

9.关注女性科技人才人文关怀。鼓励科研院所、产业园、企业等积极建设妇女微家、母婴室,根据妇女微家运营服务情况和母婴室建设面积,视情给予4-7万元补贴。鼓励女性人才集聚的科技园、企业等开设“爱心暑托班”,创建女性人才友好工作环境。为优秀女性科技人才提供疗养服务,开展婚恋交友、身心健康、养老育儿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关爱科技女性人才及家庭。(责任单位:人才办、总工会、团工委、妇工委)

10.选树优秀女性科技人才典型。广泛宣传女科学家典型事迹和科技女性卓越贡献,发挥先进榜样的引领作用,在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劳动模范、时代新人等优秀典型的评选表彰宣传中加大女性科技人才比例;对贡献大、认可度高的女性科技人才,优先推荐和协商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候选人,营造有利于女性科技人才成长成材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女性科技人才社会认可度。(责任单位:总工会、妇工委、宣传和统战部)

2023年3月1日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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