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苏园市监罚送告〔2024〕SC003号
苏州鑫鑫汇融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4年2月21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苏园市监罚告〔2024〕00066号),因你单位下落不明,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内容是:你单位在未与银行签订协议,未经银行授权情况下,使用银行名义开展电话营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本局拟责令你单位停止虚假宣传行为,处罚款200000元;你单位使用微信小程序处理个人信息,未经消费者同意、未明示处理个人信息相关事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本局拟责令你单位改正,在违法行为改正前不得使用处理个人信息应用程序,给予警告。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行政处罚告知书(苏园市监罚告〔2024〕00066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五条之规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市场监督稽查大队 联系电话:66681238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2楼市场监督管理局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