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中秋国庆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函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维护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秩序,引导各类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作出如下价格政策提醒: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江苏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加强行为自律。
二、严格依法明码标价。经营者应当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完整。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及时调整相应标价。开展促销活动时,应当如实标明促销原因、促销起止时间等内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严禁虚标商品价格、实施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没有合理理由,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
四、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和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价格纠纷。行业协会要积极引导月饼经营者不使用珍稀食材,鼓励简约、绿色包装,不与其他商品混搭销售,引导合理定价,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节日期间,市场监管部门将不定期开展市场价格巡查检查,严厉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遏制“天价”月饼、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公告》(2022年第5号),可扫码查看。
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