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管委会首页
繁體 |English |日语 |无障碍 |关怀版

市场监督管理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价格政策

价格政策

关于保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药品、防护用品价格稳定的提醒告诫函

时间:2021-01-14 09:12:08来源:     本文被阅读次数:

各药品、防护用品等经营企业:

为保持园区市场价格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特提醒告诫如下:

一、各药品、防护用品等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杜绝价格违法行为。

二、各药品、防护用品等经营企业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大幅提高医疗药品及用品的销售价格,不得囤货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

三、各药品、防护用品等经营企业要严格遵守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坚决杜绝不按规定执行明码标价以及存在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凡发现经营者有上述违法行为,我们将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分享到: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