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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司法局“四措并举”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时间: 2024-02-21 08:58:00 |来源: |浏览量:|字号:
2024-02-21 08:58:00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于202411日起施行,扩大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范围,提高了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要求。苏州工业园区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四措并举”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复议规范化建设。聚焦行政复议全生命周期,出台制度文件,着力规范行政复议立案、答复、审理、决定、执行等各项环节。在苏州自贸片区法律服务中心设置办案场所和听证室,在园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挂牌园区行政复议中心,不断提高工作保障水平。

二是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注重类案审理思路提炼,梳理已审结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要点,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召开案件讨论会,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学者委员与律师委员专业基础扎实、格局视野开阔的优势,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三是加强府院协作,有力促进行政争议化解。召开园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与行政审判府院联席会议,加强与审判机关的工作对接。联合吴中区法院、园区法院,成立行政争议协同化解工作站,推动问题前端处置、风险超前化解。

四是积极宣传贯彻,注重扩大复议影响力。向司法所发放新行政复议法宣传材料、组织执法人员旁听复议听证,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成为宣贯新行政复议法的骨干力量。在苏州地标建筑东方之门展播宣贯口号,开展专项竞答竞赛等活动,推动社会公众成为宣贯新行政复议法的积极参与者。

近年来,园区司法局在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狠抓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取得了多项荣誉。园区管委会于20225月、20234月,先后两次获评苏州市行政复议案件受审理工作优秀单位。园区司法局于2021年至2023年分别办理的某金属制品公司不服行政处罚案、蒋某某信息公开案、王某某不服变更工商登记案,连续三年入选苏州市行政复议十大典型案例。

下阶段,园区司法局将以新行政复议法的实施为契机,继续在健全复议工作机制、完善案件办理工作、加大争议化解力度、发挥复议纠错功能等方面精准发力,全面巩固和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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