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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推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
时间: 2021-08-05 14:09:24 |来源: |浏览量:|字号:
2021-08-05 14:09:24

为推动行政机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苏州工业园区司法局坚持以推行“三项制度”为抓手,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有效落实。

一是聚焦“源头公示”,提升执法透明度。制定《苏州工业园区行政执法公示办法》,严格按行政执法公示三大要求,依托信用园区网站、部门门户网站、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全面晾晒各类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职权事项清单,认真做好“门面维护”,统一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执法职责与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结果信息等各类行政执法信息并实时动态调整。着力加强“后台管理”,组织综合执法考试,部署开展执法证申领和换证工作,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二是抓好“全程记录”,提升执法规范化。推动各行政执法部门普遍印发符合本部门执法特点的全过程记录清单;制定《苏州工业园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电子档案记录存储、案卷管理等流程;加强对音视频记录设备的采购,确保行政执法人员配置的记录设备满足工作需要。据统计,园区各行政执法部门配备移动音像记录设备共计997台、固定音像记录设备29台、音像记录存储设备397台,一线执法人员执法记录仪配备实现“人手一台”。

三是加强“结果审核”,提升执法合法性。制定《苏州工业园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推动园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均制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全面明确审核范围、流程、期限和内容。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疑难、社会关注度高的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不断增强法制审核准确性合法性。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件四级审核制度,即每一起行政处罚案必须经过属地大队负责人、法制部门负责人、行政机关分管负责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四级审核签署法制审核意见书后作出处罚决定,切实把好法制审核关。法制审核保障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合法性,促进园区复议案件服判率常年保持在88%以上,近4年未发生一起行政败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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