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一带一路”、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为支撑苏州市建设长三角重要中心城市以及苏州工业园区建设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和苏州城市新中心的发展目标,发挥交通系统对城市空间结构优化的引导作用,防治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指导综合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园区规建委同步组织编制了《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交通规划(2021-2035年)》,同时对本次决策进行风险评估,现将决策事项的相关事宜公示公告如下:
一、决策事项概况
1、决策事项名称:《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交通规划(2021-2035年)》
2、规划目标:加速融入长三角和苏州市域一体化,建设品质、高效、绿色、智慧的综合交通体系,支撑园区“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苏州城市新中心”建设。
3、规划任务:提升苏州园区站、苏州东站的区域辐射能力,实现内外重要枢纽之间的直联直通,加强园区与上海大都市圈、长三角城市群主要城市的交通联系;建设区域一体化视角下的快速路网和以市域线、轨道快线为骨架的轨道交通网络,提升以园区为中心的交通辐射能力,支撑园区建设成为面向未来的苏州城市新中心;建设高质量的道路网、轨道网、慢行网、公交网和物流网,提高出行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城市交通体系加速向绿色交通转型,促进交通可持续发展。
二、征求公众意见
《苏州工业园区综合交通规划(2021-2035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由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组织开展相关工作,为保证公众知情权,广泛听取和收集项目相关利益群体意见,现进行公示。项目相关个人、群体、企事业单位对本项目有任何问题、意见和建议,可以在公示期间内将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本项目责任单位或受委托评估单位反映。
三、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即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月29日
四、联系方式
(一)评估责任主体
1.单位名称: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
2.联系人:周子豪
3.联系电话:0512-66680765
4.电子邮件:xsguo_7@163.com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