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为进一步规范出版物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以及《出版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部分出版物经营单位持有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零售)》有效期已届满,且未依法办理延续手续,我部决定对不在下列清单中的单位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详见附件《换证单位名单》)。被注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不得继续从事出版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换证单位名单》
苏州工业园区宣传和统战部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