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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党工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 2024-03-15 09:39:46 |来源: |浏览量:|字号:
2024-03-15 09:39:46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二巡视组于2023年4月18日至6月28日对苏州工业园区开展了巡视,并于10月10日进行了反馈。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自反馈以来三个月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视整改组织领导情况

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市委要求,坚决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对苏州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全面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以高度自觉全面扛起巡视整改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为组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党工委书记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主动认领巡视反馈问题,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11月8日,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深挖问题根源,明确改进措施,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扎实有序推进整改。

(二)明确任务要求,以有力措施全面推进巡视整改落实。突出问题导向,全面梳理、逐项分析巡视反馈问题,通过集体研究商议、广泛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反复酝酿吸收建议,细化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研究制定90条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室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同步研究制定选人用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整改方案,与省委巡视整改相互衔接、一并整改。先后召开3次专题党工委会,对巡视整改面上工作和具体问题进行研究推进,确保巡视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三)强化跟踪问效,以务实作风全面强化巡视整改实效。建立月报、季报制度,实时跟进掌握阶段性整改进展情况、集中精力分析研究巡视整改难点问题,推动整改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坚持把整改过程作为解决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发展的过程,与园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统筹推进,以加快建设开放创新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实际成果检验巡视整改成效。

二、整改进展情况及成效

(一)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1.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围绕科技成果服务链条,更新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成效。二是全面深化与中国医学科学院在人员交流互访和医疗领域的合作,组织承办“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首届创新转化大赛半决赛”“系统医学论坛: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等活动,精准对接项目资源,推动更多医科院项目落地转化。三是加快推进系统所二期暨苏州基地转化中心项目建设,已完成三方共建协议签署和项目立项,同步开展成果转化相关工作,包括加强技术平台建设、服务生物医药企业、引进或孵化创业公司等。四是加强对科研院所的考核评价,对评价结果较差的科研院所实行退坡机制,停止政策支持或进行清退。

2.关于“土地更新推进较慢”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快推进更新项目实施。功能区按照一企一策、一地一策,倒排时序加快推进,加强帮代办服务,合力推动更新项目实施。已累计完成更新约2.04万亩,如期完成三年攻坚任务,创新探索出毗邻小地块联动更新、工业上楼、“股权转让+导入总部”、“预告登记+土地整理”等多种更新模式,并启动新一轮产业用地更新。二是提升更新项目质效。落实产业用地更新鼓励政策,发布《苏州工业园区产业用地更新典型案例汇编》,引导第三方运营单位提升管理经营水平,多措并举形成良好的更新氛围,提升土地使用权人更新积极性和更新项目质效。单个项目在更新的同时,同步考虑片区道路优化、零散边角地充分利用、地块规整等问题,使企业、社会和政府共享更新成果。

(二)按计划持续推进的整改事项

1.关于“整体发展质效仍需提升”问题的整改。

一是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①聚力打造“623”现代产业体系。制定园区《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实施意见》,加快构建由6个重点产业集群和23条重点产业链组成的“623”产业体系,推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2023年新增全球“灯塔工厂”1家、智能工厂(5G工厂)15家、智能车间108个,新增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1家、市级以上总部企业29家、市级新兴服务业领军企业7家,入围全国首批碳达峰试点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验作为典型案例被纳入《习近平经济思想指导实践案例丛书》。②激发现代服务业“新动能”。实施现代服务业“620行动计划”,培育壮大科学研究和技术、软件和信息技术、金融、高端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强化新兴服务业领军企业、制造业服务化优秀企业、总部企业和功能性机构培育,全年新增各类示范企业50家以上。③强化新兴技术产业培育。加大学习研究,做大产业规模,系统推进园区ESG、新三样等新兴产业发展,发布实施《苏州工业园区ES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苏州工业园区新能源(新三样)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前瞻布局元宇宙、生物技术、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类脑智能等前沿科技领域,预置未来产业发展增长点。二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苏州)平台建设,两中心总部大楼已于9月开工建设。参与省地联合自然基金-基础研究项目,持续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参与多项国家、省级重点研发项目,累计申请核心专利280项。率先在全省开展数字经济工程(集成电路)职称评审工作,248人通过专家评审,其中正高4人、副高18人、中级226人,助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迈向新高度。加速企业创新主体梯度培育壮大,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4623家,认定高新技术企业1074家,有效数达2779家,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入选中国独角兽、中国潜在独角兽5家、49家,合计占全省超30%;入选江苏省独角兽、江苏省潜在独角兽和江苏省瞪羚5家、70家、和182家,均列全省第一、约占全市40%。三是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①深化中新合作,成功举办第六届中新合作服务贸易创新论坛,争取授权开展《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框架下中新数字贸易领域先行示范。深度链接新加坡创新资源,新*科研企业合作中心落地项目23个,与新加坡国立大学深化联合创新与人才培养合作。②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结合企业主体发展诉求,探索苏州自贸片区重点产业全产业链制度集成创新。③建设提升新加坡、东京、香港国际商务中心等一批国际化创新载体平台,加快衔接引进国际创新资源,借鉴创新体系管理理念,园区新加坡国际商务合作中心已集聚项目超102家。④用好国家扩大开放、中国的市场规模优势以及园区的开放优势和产业配套优势,“走出去”“引进来”协同发力。2023年全年纳统19.5亿美元,同比增长1.4%。1-12月,园区共74家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投资项目84个,中方协议投资额为3.81亿美元。四是持续巩固经济恢复向好态势。①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关于落实省、市促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苏州工业园区关于加强经济分析和指导服务的工作方案》,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全年各项经济指标表现良好,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86亿元,增长5.9%,规上工业产值6509.4亿元,增长0.1%,增加值同比增速达2.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92.9亿元,增长25.3%,增速全市第1,高于全市20.3个百分点。其中,工业投资226.4亿元,增长26.1%,增速全市第1。②支持建设核心产业国际分拨中心,召开《海关总署推动加工贸易持续高质量发展改革实施方案》和《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专题政策宣讲活动,深入开展研易达、特殊物品联合监管、长三角一体化查验协同等创新试点业务,2023年全年园区进出口稳中提质。③线上推进“诉求快递”平台企业诉求100%闭环;线下与功能区建立重点问题清单制,实时跟进企业问题办理进度,实地调研企业需求,促进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④高度重视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的排查和化解工作,扎实做好用地、用能、用工等要素保障,共计供应土地227宗,面积2818.9亩,召开电力例会5次,举办线下招聘会61场、直播带岗活动9场。

2.关于“主导产业转型升级不快”问题的整改。

一是增强两大主导产业核心竞争力。制订出台《加快推进制造强区行动计划》,聚焦九大行动提出33项重点任务,发布实施《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网络化联接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及《若干措施》,推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获评电子信息和工业互联网2个方向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累计培育高原企业1514家,尖峰企业361家,链主企业18家。二是实施“金鸡湖总部经济”跃升工程。深化外资总部经济集聚区建设,支持内资总部做大做强。初步形成关于实施“金鸡湖总部经济”跃升工程的若干意见和若干措施,进一步优化总部企业政策支持和便利化措施。新增省级总部8家、市级总部21家、园区级总部12家,集聚各级总部212家。三是高水平发展集成电路产业创新集群。实施“设计业倍增”“制造业联芯”“封测业扎根”三大计划,组建总规模50亿的集成电路天使基金和成长基金,持续壮大产业规模能级。2023年集聚重点企业近200家,产业集群稳步发展。SIP集成电路产业园一期竣工开园,获评苏州市数字经济特色产业园。发布《苏州工业园区重点产业领域核心团队成员专项奖励实施办法(试行)》,举办中国(苏州)集成电路产才融合发展大会暨金鸡湖科学家论坛,激发产业人才创新创业活力。

3.关于“新兴产业支撑作用尚未凸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持续提升三大新兴产业能级。开展对上海张江、北京中关村、深圳河套等先进地区新兴产业政策专题研究,形成苏州工业园区未来产业发展研究分析、未来产业创新试验区方案,编制医疗器械、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图谱,起草大模型、大健康等领域行动计划,举办武汉、深圳等招商推介活动,加强项目精准招引。二是全力打造国际一流的生物医药产业高地。巩固创新药物先发优势,加快培育医疗器械产业新增长极,生物医药产业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第二、产业竞争力全国第一;生物医药及高端医疗器械入选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国家生物药技术创新中心牵头成立苏州生物药联合创新研究院,持续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核酸药物项目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完成细胞疗法“揭榜挂帅”技术攻关42个项目立项。搭建生物医药企业与医院、投融资机构对接平台,开展多场生物医药产品入院、投融资对接活动。三是打造世界级纳米技术应用产业集群。巩固微纳制造、新材料、第三代半导体等领域优势,获评第三代半导体最具竞争力产业园区、智能传感器十大园区;推动国家第三代半导体技术创新中心(苏州)发布激光显示、高端装备等领域“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完成材料生长创新平台、测试分析与服役评价平台建设。促进重大创新平台联动,共同开展研发创新与成果转化。举办纳米新材料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发展大会,推动高校、院所、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四是打造国内知名的人工智能产业高地。聚焦机器视觉、工业软件、语言计算、大数据、IT+BT等重点领域培育行业领军企业,2023年新增人工智能相关领域上市企业5家,累计20家。加强核心技术攻关,组织企业申报各级项目,争取上级资金奖励。启用集成电路设计赋能中心、工业软件集成验证与攻关平台,为企业提供流片代理、芯片测试、集成验证等服务。围绕制造、医药、金融、文旅等重点领域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在苏州市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示范项目评选中荣获双料第一。

4.关于“科研基础设施建设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共建研发机构管理。出台《苏州工业园区共建研发机构管理办法》,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的管理制度,引导研发机构提质增效。绩效评价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评价结果不合格机构,暂停拨付资金并进行限期整改;连续两次评价不合格,终止现行共建协议,停止后续资金拨付。同时,加强研发机构的日常管理,引导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吸引优质科技项目落地,推动研发机构以市场化机制运营。二是加强引导对接。升级发布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园易联”,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及技术服务能力与企业开展对接服务,已对外发布纳米所、中科大、西交大等院所科技创新成果330项,举办技术沙龙、技术对接、开放日、培训讲座等活动20场。2023年12月召开苏州工业园区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会,推动发挥各类成果转化平台、技术转移机构、金融机构和技术经纪人作用,进一步营造专业化服务生态,发布园区创新需求服务平台,建立常态化技术供需对接机制。重点跟进新科研企业合作中心项目,深化合作内容,召开中新企业合作对接会,推动园区企业与新加坡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合作;积极推进休斯顿创新中心建设,推动高层次人才和科技项目落地。三是建立共享服务平台。发布《苏州工业园区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统筹科研仪器新购、搭建服务平台、建立共享运营机制,同时将设备开放共享情况纳入共建研发机构年度绩效考评体系,提高财政资金和设备使用效率。依托江苏省资源统筹中心,建立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园区专版(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网),已对外发布园区超过450台(套)大型科研仪器相关信息。

5.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提升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深入实施“金鸡湖人才计划”,依托校友联合体、产业人才图谱等引才网络,联合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含青年),开展多渠道引才。提档升级《金鸡湖伙伴》政策,激发引才主体积极性,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才。用好考核“指挥棒”,深化对相关职能部门的引才绩效考核,压实工作主体责任,凝聚各部门工作合力。二是进一步夯实院校人才引育力度。优化高校分类管理指标体系,重点考评院校产业适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以及成果转化能力,提升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总结四轮政策实施成效,加快出台新一轮高校发展政策,引导高校通过优化专业设置、共建专硕实践基地等形式,提升产业适用人才培养力度。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引导院校优化创新资源和人才结构,聚焦科技成果转化、产业适用人才培养等方面工作,推动院校更好服务产业创新集群发展。

6.关于“中新合作区和周边街道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整改。

一是完善周边街道相关规划编制。按照“一主两副”空间规划格局要求,启动《苏州工业园区城市更新体检评估及“十四五”城市更新行动计划》《苏州工业园区青秋浦以东区域提升发展规划编制》,优化整体城市形态。针对重点提升片区,完成《唯亭东区城市更新规划》《斜塘街道车坊东片区控规调整》《星港街北延沿线暨娄葑北部区域控规》,完善功能配套,提升空间形象。二是全面提升街道硬件建设水平。东环路沿线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完成桥下空间整治。金陵路西铁路沿线地块清理整治工作列入生态廊道项目,金陵路沪宁高速东铁路沿线地块完成清理平整。永庆路区域治理加速推进。陆泾港片区产业层次和产业质效不断提升,成功引入一批高成长性科技人才企业。动迁社区改造提升工程、动迁社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建设稳步实施。三是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东部市民中心、南部市民中心建设基本完工,西部市民中心建设扎实推进。星塘医院二期、车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投用,星海医院改扩建项目完成建设,翰林缘、新苏等社区设立家庭医生工作室。各街道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投入使用。唯亭街道、胜浦街道区域性养老中心建设扎实推进。斜塘民众服务中心完成搬迁及新址启用。观湖民众联络所、阳澄湖民众联络所建成投用。东兴路邻里中心、泾园邻里中心、钟南邻里中心、文荟邻里中心、苏安民众联络所等综合性商业及公共服务载体建设加快推进。

7.关于“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力推进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以实施“620”行动计划为引领,制定出台《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共性条款实施细则》《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项目落户条款内部操作规程(试行)》。现代服务业持续发挥产业升级“强引擎”作用,2023年服务业增加值1911.8亿元,占GDP比重51.9%。新增省级现代服务业领军9家、市级新兴服务业领军7家、省级两业融合试点企业4家。二是合力推动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苏州市《关于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初步形成本级楼宇经济实施细则,从政策层面形成市区两级合力,加强楼宇招商力度,鼓励楼宇争创“亿元楼”,提升经济贡献。强化楼宇服务,打造一批优秀的“先锋楼长”创新服务示范阵地,以楼宇党群服务阵地为示范,为楼宇内企业提供进一步服务。完善楼宇生态,以园区楼宇经济促进会为纽带,助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从政策端、服务端、生态端三向发力,进一步推动园区楼宇经济实现质的提升、量的增长。截至2023年底,苏州市“亿元楼宇”共69幢(场),其中38幢位于园区,占比超五成,位居全市第一。三是实施制造业服务化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制造业服务化行动计划,出台《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服务化重点企业培育库管理办法》《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服务化典型应用场景征集工作方案》,搭建区域制造业服务化指标体系,发布园区制造业服务化指数。新增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1家(总数累计4家,占比全市的1/3)、省级工业设计中心2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1家、各级服务型制造示范27个。

8.关于“消费活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力推动园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再攀高。完善政策支持框架,聚焦连锁型、总部型、品牌型商业做大做强,出台《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新消费连锁商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搭建资源交流平台,指导市场主体引进新品牌、新业态,丰富园区消费场景,组织苏州工业园区新消费投资发展(成都)交流会。加大消费促进力度,挖掘大宗和高端消费潜力,持续开展SIP数币促消费活动。二是以活力提升推动园区商贸业态结构优化提升。推动苏州中心等环湖载体业态优化,形象提升,形成多个品牌档次互补、主力客群错位、主题风格各异的商业片区。加快高端品牌消费集聚,推动载体建设和招商,指导主要商业载体加大高端品牌首店引进力度,丰富业态功能,园区2023年引进各类品牌首店超过150家。

9.关于“经济外向度偏高的不良反应逐步显现”问题的整改。

一是系统推进内外资企业协调发展。①打造园区特色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巩固和提升全球市场地位,累计举办15场专精特新培育活动,新增创新型中小企业378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82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56家,新增认定数量和总量继续保持全市第一。②发布“园易链2.0”供需对接平台,打通园区上下游产业资源,举办4场供需对接会,线上线下一体化推动企业本地市场开拓,促进内外资企业协同发展。③精心打造四大同心品牌矩阵,不断开拓企业家全球视野,助力民营青年企业家健康成长,全力助企兴企。2023年江苏民营企业创新100强名单中园区13家企业上榜,约占全市1/3,位列全市第一。二是积极服务新发展格局。充分发挥园区产业基础优势,加大对央企、民企新布局的分析研究和跟踪推进,吸引推动一批央企、民企项目签约落地、开工投运、增资扩产、并购整合、发展壮大。

10.关于“土地精细管理使用仍需强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统筹推进存量处置,坚决遏制新增闲置土地。成立超期未开发领导小组,按计划综合施策,持续推进闲置地块处置。大力推进“拿地即开工”,印发《园区协调办关于进一步优化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工作的通知》,从源头上避免闲置土地的产生。二是多措并举,提升重点项目推进效率。落实“1+11”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出台《苏州工业园区产业投资建设项目帮代办服务工作细则(试行)》,推动项目加快开工、建设、投用。三是综合施策,推进街道资产提质增效。分门别类加快处置,其中不符合规划的地块,争取加快腾退;其中符合规划地块,结合园区产业用地更新工作,综合运用正向激励、反向倒逼的政策体系,加快推进低效资产提质增效。

11.关于“策应市域一体化决策部署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市域合作统筹部署。落实市域合作园区相关板块主要领导定期协调推进会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及时解决一体化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推进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依托吴淞江科创带,强化园区、吴中跨区融合发展,统筹规划两岸功能布局与空间建设,促进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东区)、甪端新区、胜浦及金光产业园一体化发展。二是推进市域合作园区建设。积极推进苏虞生物医药产业园(常熟)约3万平方米载体扩建工程土建竣工验收。持续加大苏相合作区项目招引力度,2023年共落地项目121个,其中超亿元项目34个,超10亿元项目3个,合计总投资149亿元;协同推进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东区)开发建设工作,2023年已开工产业项目10个,总投资超285亿元。加快推动中新昆承湖园区建设,各项规划已基本完成编制,产业载体和公共配套不断完善,日航酒店、昆承湖凯悦酒店已投入运营。

12.关于“相关问题隐患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对实验室危化品安全环保的管理。制定出台《苏州工业园区出租载体安全提升工作方案》《产业载体环境管理体系评估指标》,推进载体安全环保管理规范化建设,提升涉及实验室载体安全环境管理能力。推动生物公司等载体完成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落实网格化管理,对入驻企业开展安全环保咨询辅导及日常检查。持续加强公共危化品管理,推进公共危化品仓库仓储管理系统升级。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慧研行动”专项活动,不断完善实验室安全“目视化、标准化、专业化、系统化”管理体系,并完成危废样板间建设,提升实验室安全管理。组织召开重点载体实验室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危险化学品管理”专题沙龙活动、危废处置专题培训等,强化人员安全环保意识。二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实体化运行“知识产权纠纷协同调解中心”,目前已有多起案件在调解中心达成调解,提升了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解决效率。依托国家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帮助企业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三是积极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持续推进“一园一站多点”示范建设,建设“3+47”个商业秘密保护指导站、示范点,苏州工业园区上市公司协会入选第一批省级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精准指导企业梳理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分析泄密隐患,建立健全商业秘密管理机制。举办新材料产业商业秘密案例研究分析会、商业秘密保护论坛等活动,营造良好护密氛围。四是落实全域一体蓝藻防控机制。建立全域一体蓝藻防控机制,完成金鸡湖李公堤三期内河、月光码头等湖湾点位治理,近岸带蓝藻显著减少。金鸡湖水环境数字孪生项目基本建成并试运行,优化水环境活水调度方案,新增打捞船提升打捞能力。2023年11月阳澄湖饮用水源地达标建设通过联合验收,修订阳澄湖水源地管理办法和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常态化开展保护区内河道、排口巡查检查,落实长效管控措施,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确保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五是强化建筑泥浆处置管理。研究制定《苏州工业园区建筑泥浆处置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暂行)》,理清各部门职责,明确监管措施,形成监管合力。定期排摸建筑泥浆产生工地,多次开会部署推动建筑泥浆处置相关工作,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建筑泥浆偷排等违法行为,强化对建筑工地、运输车辆(船只)的监管。六是强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监管。加大商贸类楼宇安全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推行高层建筑“楼长”制度,提升微型消防站覆盖面,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有效融入技防手段,提升发现火灾隐患及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区、街道二级消防安全机制办开展督查、检查和夜查,对相关租赁违法、消防违法等进行查处。增配高层建筑火灾扑救“高、精、尖”车辆装备,将50米以上举高类消防车等专业设备增加纳入2024年采购计划,制订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开展针对性技、战术研究,组织实战演练,加强高层建筑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工作。加快高层消防救援站、自贸区消防救援站、微型消防站建设,开展动迁社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棚建设项目。七是强化网络订餐食品安全。定期组织开展园区食品工作站食品安全工作协调会议,开展网络订餐专项治理,线上线下同步排查网络订餐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定期约谈网络订餐平台,压实平台主体责任,加大“食安封签”推广力度。开展网络订餐互查,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形成风险闭环。推进外卖配送行业党建工作,发布“苏州工业园区外卖骑手倡议书”,表彰“先锋骑手”和“优秀平台”,发布“星骑士友好商家”名单,引导行业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八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设立十六个专委会,进一步梳理完善专委会职责分工。印发《关于加强功能区、街道安全生产和消防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苏州工业园区冬春安全宣传方案》,全面开展老旧设施设备排查,并推动升级改造;持续推进“生命至上,隐患必除”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将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专项整治同部署、同推进;持续强化基层消防和安全监管人员力量,各街道安委办、消委办、消防安全机制办逐步落实“三办合一”实体化运行,各功能区增配专职消防队员;不定期开展第三方安全机构抽查,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联盟专家力量,成立园区安全专家库,多次开展安全难点专题研究。九是加强娱乐新业态经营场所安全管理。把剧本娱乐经营场所纳入常态化行业监管范畴,完成全部剧本娱乐经营剧本备案工作,统一制作宣传展板,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提醒;密室逃脱场所均落实“一键开关、一键解锁”等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定期组织开展场所负责人安全培训,每月开展一轮全覆盖行业检查和安全检查,推动场所合法合规经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

13.关于“功能区改革不够协调完善”问题的整改。

以相关功能区和街道为试点,推进功能区、街道争议事项权责清单梳理制定工作。已启动2024年度综合考核方案制定工作,拟将首案奖励制、推诿问责制纳入综合考核。

14.关于“常规事项监管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动市场监督管理队伍融合。畅通机关、分局、大队“三支队伍”交流渠道,建设复合型干部队伍。组织开展“以案说法”典型案例评选、“稽查微课”执法交流、新入职人员培训班等活动,推进“师徒一对一、精准传帮带”工作机制,增强市场监管业务融合,促进执法能力提升。完善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对多个检查任务重复抽到的检查对象开展部门综合监管或跨部门联合检查,实现双随机监管“应联尽联”。二是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强化消费宣传引导,组织通信、物业行业消费体察。建立完善投诉举报月研判机制,发挥企业直通车平台作用完善维权和解机制。开展电商平台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专项评审,促进平台合规经营。加强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培育指导,推进无理由退货提质扩面。以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为重点,严查违法行为,强化执法震慑。做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塑料袋、儿童用品等产品进行监督抽检。选派专业团队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指导。三是深化存量违法建设专项治理。聚焦“重点攻坚”清单中涉及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实行挂图督办、倒排工期、销项管理,全力推进存量违法建设重点攻坚。坚持拆违治理与产业空间腾退、美化绿化项目相结合,精细做好违法建设分类处置,积极消化存量。四是严管新增违建。出台《违法建设联合惩戒办法》《压实物业违法建设治理责任工作办法》,对新增违法建设建立“多元巡查、快速处置”机制,做到快速发现、快速制止、快速消除。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发布责任清单、处罚清单、处罚触发条件,设置违法违规行为的三级督办机制,对未及时制止违法建设,制止无效未及时上报的物业公司从严进行处罚,夯实住宅小区常态长效管理格局。五是加强违建治理机制建设。制定住宅小区违法建设重点关注清单,明确针对危害住宅小区公共安全等重点关注清单内的违法建设,优先予以重点整治。制定《在建违法建设强制拆除流程》,明确固化接投诉举报阶段、调查复核阶段、强制拆除阶段的工作流程步骤,梳理规范在建违法建设强制拆除查处文书格式模板,严格执行“三项制度”。通过“两微一端”宣传阵地平台,全面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违建治理工作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15.关于“新业态监管能力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建立新业态非法集资风险防范机制。加大宣传力度,以私募基金、字画收藏、旅游等业态为主题发布线上金融啄木鸟小讲堂,推送400万余条公益短信,防非教育基地挂牌,发动辖内7家银行组建防非志愿者宣讲团,面向新能源等新业态企业开展防非普法主题讲座。加大对新业态非法集资风险的排查力度,累计排查企业16000余家;制定《苏州工业园区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提高居民举报非法集资的积极性。二是加大对新业态非法集资风险的打击惩处力度。制定非法集资领域行政、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以“文物拍卖”“旅游”等名义实施非法集资的企业联合研判、打击处置,成功处置2家收藏品拍卖公司和1家旅行社。加大对新业态非法集资的打击力度,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化解历年非法集资在册陈案多起。

16.关于“购买公共服务难以保证质效”问题的整改。

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工作。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园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从购买范围、预算管理、采购流程管理、合同履约管理、绩效管理等方面,加强园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17.关于“数字园区建设实效性不强”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大公共数据共享力度。深入推进数据攻坚,积极对接苏州市政务数据共享服务平台,已实现跨区数据共享申请、数据供需对接、异议数据处置等功能模块的交互联动。完成区本级部门公共数据目录再梳理,实现本级数据资源“一数一源”全覆盖,数据无条件共享比例大幅提升。启动《苏州工业园区数据资源编目标准规范》《苏州工业园区数据质量管理规范》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数据编目、治理流程中职责分工和相关要求,提升公共数据管理质效。二是加强数字政府统筹管理。开展数字政府应用系统摸排,梳理形成园区首批39个重点监测系统清单。发布《苏州工业园区数字政府建设任务管理操作细则》,健全“建、管、用、运、评”全生命周期管理流程,细化完善多方协同、职责明晰的建运机制。三是加强数字化技术融合应用。召开3次首席数字官沟通会,研讨分析基层使用的应用系统具体情况,着重从入口集成、便捷登录入手,完成8个基层应用系统与政务通的“一号登录”对接,为基层工作者减负增效。四是优化园区新闻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取消园区发布微信排行榜,依据新媒体特点,考核重点从数据数量向内容质量转变,调优调强考核方向,切实减少基层负担、提升政务发布整体水平。建立政务新媒体定期检查制度,通过“技术+人工”全面保障内容发布准确性。建立新媒体发布审核制度,明确“三审三校”环节责任人,规范发布流程。五是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攻坚行动。制定出台《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行动清单及操作办法》,落实机构资金纳入监管的刚性要求。加大使用监管平台的宣传力度,提高家长依法依规、自我保护意识。预付费纳入平台监管教培机构数从155家提升至649家,纳入占比从17.3%提升至100%。20948名学员通过监管平台报名缴费,在监管金额达7129.9万元。资金监管平台实际效用已得到全面提升。

18.关于“党建引领干部队伍弘扬园区精神开展二次创业欠缺实效”问题的整改。

一是优化完善党建考核体系。坚持将党建工作和中心任务同部署、同谋划、同考核,将事业单位、招商机构纳入全区综合考核,进一步压实各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二是全面加强园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出台《关于全面加强苏州工业园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从政治引领培根铸魂、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强基固本提质增效等六个方面,全面加强园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加强国企政治建设,通过国企党组织书记主题教育培训班等形式,实现国企党组织书记和党员主题教育全覆盖;提高国企服务发展质效,完成一级监管企业党委书记项目,发布“一企一品”国企党建品牌。完成2023年度基层党组织分类晋级,通过结对帮扶、定向辅导等措施,推动未达标党组织整改提升。三是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建立“周谈、月访、季析”班子走访和专项调研制度,定期开展干部谈心谈话,累计谈话500余人次,近距离了解班子运行质态和干部履职情况。构建与纪检、公安、审判、检察、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实时反馈、即时互通、随时监督、适时研判”机制,摸清摸准干部一贯表现。结合园区开发建设三十周年,推进“园区经验”教育基地建设,精心打造“园区经验”课程体系,激励园区党员干部传承“园区经验”,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热情。四是强化中新联合协调理事会政策平台作用。通过对标国际经贸规则,借鉴国内先进地区做法,结合企业发展诉求,形成中新联合协调理事会拟争取政策,向国家争取在园区先行先试。五是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召开园区自贸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第五次全体会议,发布《关于调整苏州工业园区自贸试验区建设领导小组联络员的通知》,进一步完善自贸工作联络机制。主动对接“欧盟碳边境协调机制”等国际经贸规则,结合园区实际形成专题调研报告。结合企业主体发展诉求,探索苏州自贸片区重点产业全产业链制度集成创新。举办苏州片区2023年度制度创新案例专家评议会,总结提炼创新经验做法,累计形成制度创新成果210项,其中13项在全国复制推广,48项在全省复制推广。六是在全区全面推行小微餐饮许可在线核查。结合日常监管加大对小微餐饮在线核查宣贯力度,让申请人充分了解小微餐饮在线核查便利性,自主选择“常规线下核查、在线核查、小餐饮备案”三种许可方式,提供多层次、全方位的优质服务。

19.关于“监督体系比较薄弱,部分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一是探索健全完善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契合园区实际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出台《关于全面加强苏州工业园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各一级监管企业党委设置党委专职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切实增强国企纪检力量。二是着力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建立健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曝光机制。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提高工作透明度,强化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推动形成“震慑一片、警醒一方”的效果。聚焦养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和反复出现的突出问题,对养老服务领域问题线索开展核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针对养老服务质量、硬件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督促修订《上门服务规章制度》《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劳动纪律巡查制度》,推动提升服务质量,强化纪律约束。三是激活基层监督体系力量。统筹基层纪检力量,探索“室地”协同监督模式。定期抽调各功能区、各部委办局、各街道基层纪检人员,联动开展专项监督,全流程参与线索分析、现场谈话、证据调取、文书制作等工作,有效提升基层办案业务水平。四是促进各类监督贯通融合。深化纪审协作,党政办、纪工委、财政审计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近期审计问题集中整改期的6家单位开展审计整改联合督查,全面提升治理效能。对85家测评单位在工作作风、信息公开、依法办事、服务质量、清正廉洁等方面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进行测评,进一步提升园区政务作风水平。

20.关于“国有企业监管缺失,助力园区产业转型升级作用发挥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国资监管职能。制定两个“责任清单”,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频共振;建立健全干部培训体系,实施国企三年培训行动计划;出台《廉政第一课》,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口袋书》,打造廉洁文化建设体系;推动各国企建立健全纪检组织;完善国资现行制度,推动规范化长效管理。二是加强国企主业管理,增强国企核心功能。全面盘点相关国企主营业务,做好股权投资的审核工作;打造“经济大脑”国资管理模块,强化对重点企业的招引和产服工作。三是全力推进扭亏增赢。对于暂时性、阶段性亏损的企业,进一步增收节支,降本增效;对于已无实际业务的企业,有序清退。四是强化集体决策。进一步规范“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控存贷比合理范畴,保障资金安全。五是强化股权投资项目管理。制定发布《苏州工业园区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操作指引》,加强国企董事会对投后管理的监督责任,提高投资安全性。六是提升基金投资质效。严控非主业投资,加强国资基金的投资权限控制,督促基金管理人加快完成返投指标。

21.关于“园区党工委对省委巡视、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总体上比较重视,但部分问题整改追求高标准不够”问题的整改。

一是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巡视巡察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意见》,2023年以来被巡察4家国企已报送整改报告。严格对照整改措施,分组对被巡察国企整改情况进行现场督促、评估和验收,推动压紧压实整改责任。针对上轮巡视反馈“国家级孵化器低于全国前十均值问题”,先后出台《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管理实施细则》《苏州工业园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等规划政策文件,量质并举提高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不断加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培育力度。二是高标准完成环保督察整改任务。省环保督察反馈3项具体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21件信访件和省环保督察交办10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三是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加大追责问责和审计成果运用力度。完善顶层设计,起草园区《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着力构建审计整改工作大格局。党政办、纪工委监察工委、财政审计局联合对相关单位开展审计整改督查,督促收回各类资金,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得到较好解决。推动加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对人才住房贷款情况持续开展跟踪,督促相关单位修订更新内部制度文件。全面梳理2023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情况,指定专人对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进行指导,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整改主体责任,形成年度审计发现问题与整改情况台账一览表,为下一步审计结果运用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苏州工业园区党工委将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对苏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要求,立足园区开发建设30周年新起点,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坚持目标不变、要求不松、力度不减、标准不降,坚持不懈推进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努力向省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是强化责任担当,持续推进整改工作。结合市委“1+7”工作清单,持续抓好月报、季度报制度落实,拧紧压实全链条整改主体责任。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定期进行“回头看”,坚决防止反馈问题反弹回潮;对正在推进的整改事项,定期召开党工委会议分析研究,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尽快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和逐步解决的整改任务,狠抓节点推进,确保按时完成整改。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持续健全长效机制。深化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把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贯通起来,认真总结巡视整改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深刻反思、认真剖析,坚持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及时把巡视整改中形成的有效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成果,确保“后半篇文章”做深做实、做出长效。

三是强化成果转化,持续推进高质量发展。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作为谋划推进工作的主题主线、作为现代化建设的目标指引,以此次巡视整改为新起点,聚焦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积极营造敢于担当、敢于创新的干事创业氛围,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效体现到加快建设开放创新的世界一流高科技园区的生动实践上,以巡视整改实绩实效庆祝园区开发建设30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12-66681229;邮政信箱: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

中共苏州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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