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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生态补偿资金申报审核结果的通知

时间: 2023-11-07 15:23:24 |来源: |浏览量:|字号:
2023-11-07 15:23:24

根据《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和《苏州市生态补偿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日前,苏州市开展了2023年度第二批生态补偿资金申报。

经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对水稻田、生态公益林申报面积的审核,现根据《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公示苏州工业园区各街道办事处接受市、区生态补偿资金的汇总数。公示期从2023年11月7日至2023年11月21日。各组织或个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财政部门书面提出。财政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异议进行复核,并自公示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复核结果告知提出异议的组织或个人。

异议受理部门: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地址:苏州市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11楼财政审计局,受理电话:66681181.

附件:2023年度苏州工业园区生态补偿资金申报审核结果公示表

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审计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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