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对部分苏州市长江经济带审计问题开展销号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已完成苏州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问题(51、52)的整改工作,达到整改目标。现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如有相关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方式向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办公室反映。
公示期为7天,即2020年12月21日起至2020年12月27日,联系电话:66680875,邮箱:gujh1@sipac.gov.cn。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12月21日
审计问题第51号:部分中央和江苏省安排的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未落实具体项目。2016-2017年,共有23512.2万元(实际涉及金额为23909.2)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未落实到具体项目。
整改目标: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时序推进。
整改措施:工业园区涉及中央资金14万、省级资金473万,经核实,已全部按要求拨付。
整改效果:资金已按要求落实到具体项目并及时拨付。
审计问题第52号:部分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未及时验收,导致资金滞留财政,共计24975.98万元(实际金额为25101.35万元)。
整改目标:相关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及时验收,款项及时拨付。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时序推进。
整改措施:2015-2017年省级节能减排(建筑节能和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园区共涉及855万,经核实,已全部按要求拨付。
整改效果:资金已按要求及时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