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功能区、各部委办局、各派驻机构、各公司、各直属单位、各街道、各社工委,苏相合作区:
依据《苏州工业园区关于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苏园管〔2021〕2号),按照《苏州工业园区制造业重点企业库管理办法》(苏园经〔2021〕16号)确定的具体细则,经发委会同各功能区、企服中心,通过直接认定、专家审核认定两种方式,初步拟定2021年度园区制造业重点企业名单,其中“高原产业”重点企业1424家、“尖峰企业”320家、“链主企业”18家(见附件)。有关企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并报管委会审定通过,现予以正式发布。
专此通知。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