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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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安置帮教有关政策规定

时间: 2024-01-19 09:07:00 |来源: |浏览量:|字号:
2024-01-19 09:07:00

一、园区安置帮教对象的范围

监狱、看守所刑满释放5年内和社区矫正期满解矫3年的园区回归人员。

二、园区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政策

1.有就业意愿的刑释人员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政策指导。经鉴定考核合格的,免费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企业与就业困难的刑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对企业在刑释人员帮教期间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中单位承担的部分,由区财政承担。

3.符合条件的刑释人员,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等社会保障待遇,并请司法所(办)予以协助。此外,生活困难的刑释人员,还可以申请司法行政临时救助。

4.刑释人员如遇心理障碍,可免费申请心理咨询。

三、安置帮教对象回归提示

1.刑释人员应诚心悔过,遵纪守法,谨慎交友,重新做人。

2.刑释人员在帮教期内如果变更居住地、工作单位、手机号码等,应提前向司法所(办)汇报,并在变更之后的3日内将新住址和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提供给司法所(办)。

3.刑法关于一般累犯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四、安置帮教联系方式

区司法局66683723

娄葑街道司法所67216102

斜塘街道司法所62553901

唯亭街道司法所69996855

胜浦街道司法所62532800

湖西社工委综治科(司法办)66605015

湖东社工委综治科(司法办)69995716

东沙湖社工委综治科(司法办)69995897

月亮湾社工委综治科(司法办)62987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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