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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破融合”助困难药企获“重生” 苏州一案例入选全省政法机关典型案例

时间:2024-02-26 09:46|来源:|浏览量:

近日,省委政法委通报了全省政法机关2023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其中,由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办理的“苏州第壹制药有限公司预重整转重整案”获评“2023年度全省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申请执行人某银行与被执行人第壹制药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额9000余万元,第壹制药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执行阶段,园区法院查明第壹制药近三年一直处于盈利状态,为兼顾双方当事人利益,法院审慎采取执行措施,在核实确认维持公司正常运营必要费用的基础上,向某银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通过“活冻结”银行账户的方式,既保证申请人对冻结银行账户的有效监管,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也保证被执行人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其间,第壹制药受集团母公司的债务危机影响,被多家债权人提起诉讼并申请执行。

园区法院通过“执破融合”机制,及早发现第壹制药持有多项药品许可证,主要产品约占30%的市场份额。精准识别其重整价值后,园区法院为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稳定,根据债务人申请、经征询债权人意见,于2023年1月3日决定对第壹制药进行预重整,并通过公开遴选程序指定临时管理人。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在法院的指导下积极履行职责,通过一系列安排维护企业外部稳定,努力实现债务人核心运营价值最大化,并创新性通过“综合评分+现场竞价”的方式公开招募到重整投资人。以上工作的完成为第壹制药重整奠定了良好基础,经债权人申请,征询债务人及临时管理人意见后,园区法院于2023年4月27日裁定受理对第壹制药进行重整的申请,并指定临时管理人为重整期间的管理人。2023年6月16日,第壹制药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并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2023年7月21日,园区法院裁定认可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2023年8月1日,投资人与第壹制药完成交接仪式。

本案中,园区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及“能救则救”的破产保护理念,通过执行与破产制度的优势互补使企业“重生”。一方面,在执行阶段创新采取银行账户“活冻结”的方式,将审核和监管的权力由法院和申请执行人共同行使,既维持被执行人的正常运营,也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在“执破融合”阶段提前研判债务人破产原因及重整价值与可行性,充分尊重意思自治精神,发挥协商机制、“府院联动”机制的优越性,创新预重整期间共益债方式借款和投资人遴选方式,为暂时陷入经营困难的债务人提供更加合适、高效的“再生”之道。

记者 王小兵 通讯员 刘逸梅

《苏州日报》2024年02月26日A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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