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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专栏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

时间:2023-07-13 14:19   |   来源:     本文被阅读次数: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及苏州市《关于贯彻落实<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以下企业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公布:

苏州市半角食餐饮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林泉街366号文荟广场商业街B2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594MA21FGEQ9W,法定代表人徐晴喆),该单位在202333日至2023315使用了1名童工。该单位使用童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我局于202355日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的行政处罚。

苏州工业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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