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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信息要素归集填报及原工程合同备案变更事项办理注意事项

时间:2023-05-16 10:26:09   |   来源:    本文被阅读次数:

工程合同信息要素归集填报及变更事项

办理注意事项

根据江苏省住建厅苏建规字[2020]1号文件(附件1),2020128日起,开展建设工程合同信息要素归集工作。为指导企业正确完成园区工程项目合同信息要素归集填报工作,现将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施工合同信息要素归集

1、关于项目部管理人员人数配置的要求

总承包、专业承包、专业分包、联合体等项目均有明确的项目部管理人员人数配备要求,具体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

2、关于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合同条款的要求

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工程总承包(施工单位牵头)、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的项目必须要在归集系统填报界面“备注”栏中填写以下内容。

发包人义务:

1)发包人应每月及时确认进度产值,并向工资专户存入不低于当期产值20%的专户资金;

2)发包人应督促承包人设置考勤设备,承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未经考勤不得出入施工现场,考勤记录应实时完整上传至实名制监管系统;

3)发包人应督促承包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每月通过工资专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承包人义务:

1)承包人应设置考勤设备,承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和劳务人员未经考勤不得出入施工现场,考勤记录应实时完整上传至实名制监管系统;

2)承包人应在监管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专户,每月通过工资专户直接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工资账户。

3、关于系统功能操作指导及故障解决

请在合同信息归集系统内下载操作手册阅读,也可根据该手册中的联系方式询问技术服务人员。

4、其他注意事项

1)在归集系统填报界面“扫描件上传”模块“中标通知书(应招标工程)”栏目中,直接发包项目需上传《苏州工业园区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直接发包登记表》,公开招标项目需上传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登记表中的项目经理必须跟合同归集、工程合同协议书中的项目经理相同。

3)合同归集各项信息都要填写完整,例如建设规模、工程内容、承包范围等;不涉及的内容请填写“无”,例如代建单位。

4)归集合同金额及合同工期要跟扫描件中工程协议书内容一致,如工期有变动,需在合同协议书后面附上工期相关说明(甲乙双方盖章)。

4)扫描件上传的要求:联合体承包项目,扫描件中工程合同栏需上传工程合同协议书及联合体合同;专业分包项目,需在扫描件中工程合同栏上传工程合同协议书及合同内建造师证书扫描件;填报人身份证同经办人;工程合同上传协议书部分,无需全部上传;承揽一览表内容要与合同归集内容、协议书内容一致。

5)无须施工资质承揽的工程不需要做合同归集,如:土、石方工程。

二、施工合同信息要素归集变更及解除

1、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变更办理程序

1)项目经理变更

①填写《园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变更表》(详见附件3);

②带上述《变更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至园区规建委办理核验,电话:66680747

③在归集系统中提出人员变更申请(系统内应提交至“建筑业管理处”而非“招标办”);

④至园区质安站办理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变更。

2)其他人员变更

在归集系统中提出人员变更申请(系统内应提交至“建筑业管理处”而非“招标办”),联系园区规建委网上办理变更,电话:66680747

2、合同归集信息变更、解除办理程序

在归集系统中上传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提出合同变更或合同解除申请(系统内应提交至“建筑业管理处”而非“招标办”) ,联系园区规建委网上办理变更,电话:66680747

、原监理合同备案

1、项目监理人员变更办理程序

1)项目总监变更

①填写《园区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变更表》(详见附件4);

②带上述《变更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至园区规建委办理核验,电话:66680747

③在合同归集系统中提出人员变更申请;

④至园区质安站办理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变更。

2)其他人员变更

在合同归集系统中提出人员变更申请,联系园区规建委网上办理变更,电话:66680747

2、合同信息变更、合同解除办理程序

在合同归集系统中上传合同变更(或解除)协议,提出合同变更或合同解除申请,联系园区规建委网上办理变更,电话:66680747。 


附件1:苏建规字【2020】1号

附件2:苏建建管【2017】236号

附件3:园区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变更表

附件4:园区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信息变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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