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配套文件等有关规定,结合园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苏州工业园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技术单位(以下简称环评技术单位)及其编制主持人。
第三条 承诺备案。在苏州工业园区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服务的技术单位应当填写《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备案承诺表》(附件1),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每年1月底前报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备案。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持证人员情况等主要内容发生变更时,应于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重新备案。
已备案的承诺表和环评技术单位名单在生态环境局等网站上公开,承诺内容记入环评单位信用档案。
第四条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主持人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编制质量承担相应责任,编制内容应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按要求做好和排污许可证衔接工作,编制内容须包括以下方面:
(一)对需要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等要求识别全面,如“三线一单”等,对项目建设的合规性进行科学分析和评判,结论正确。
(二)确定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科学、准确、全面、合规。
(三)建设项目概况全面准确,行业类别描述准确,包括项目组成、建设地点、原辅料、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包括辅助设备、环保设备等)、产品方案、平面布置(包括危险废物仓库位置)等;改扩建工程对现有项目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准确,提出“以新带老”措施可行等。
(四)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表述清晰,现状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环境敏感点调查准确、全面。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和污染影响评价准确、全面,建设项目污染因子、产污环节、排放总量等预测准确,依据充分;环境要素、污染物产生工序没有遗漏;涉及危险废弃物的分类准确,年产生量预测合理。
(六)按照污染源源强核算技术指南、导则等技术文件, 污染物源强核算准确,依据充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测算合理,平衡方案科学、可信、符合相关要求,表述清晰。
(七)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充分。
(八)需要开展风险评价的,准确判定环境风险评价等级、范围,提出的预防措施合理、有效。
(九)需要开展公众参与的,过程规范,调查与分析符合管理要求。
(十)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科学、有效,具有针对性。
(十一)评价结论清晰、明确。
(十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写规范,内容全面,前后内容一致;附件、图表齐全、清楚;计量单位准确;语句通顺、连贯,无错别字;印刷规范。
第五条 环评技术单位质量管理。环评技术单位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加强能力建设,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档案管理制度。
(一)建立和实施覆盖环评全过程的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制度,工作流程至少应包含合同签订、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监测(不需监测的除外)、报告编制、审核、审定等环节;内部质量控制至少应建立三级审核制度,各级审核意见及修改情况均应留痕并存档。
(二)建立和实施可追溯的环评工作档案制度,档案中应至少包含项目基础资料、现场踏勘记录和影像资料、质量控制记录、环评文件报批稿原件(须签章)和电子版、项目委托合同、 监测报告、预测过程文件、试验报告、公众参与材料等相关文件,存档材料应为原件。
第六条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质量核查。纳入质量核查范围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为建设单位或环评技术单位首次报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受理部门应当将受理材料及时保存备查。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质量核查,包括日常核查和集中核查。
日常核查由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人员在审核过程中对照质量核查要点(附件2)进行评分,覆盖所有承诺制和审批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评分一般在正式审批后2个工作日完成。
集中核查由生态环境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对照质量核查要点(附件3)集中评分,覆盖所有承诺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且至少一个月核查一次。考核结果一般在集中评审后5个工作日内汇总完成。
在核查过程中发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依法撤销相应批准文件,环评技术机构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
第七条 考核评分方式。生态环境局一般每半年对环评技术单位组织一次考核,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考核和环评技术单位考核。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质量考核得分按照日常核查得分和集中核查得分4:6比例综合计算,未进行集中核查的,以日常核查得分计算。
环评技术单位的考核得分为考核周期内该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的所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质量核查得分的平均分,符合以下条件的适当进行加分:
(一)具有一定规模的环评工程师,其中5人以上的加2分,3-5人的加1分,以考核时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生态环境部)信息为准。
(二)具有一定规模的环评编制人员,其中20人以上的加2分,10-20人的加1分,以考核时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生态环境部)信息为准。
(三)在政府指导下,承担技术难度较大的公益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工作的,一项加1分。
存在以下问题的适当进行减分:
(一) 未及时上报备案承诺表的,扣2分;未及时变更
主要信息的,扣1分;
(二)按承诺制申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符合承诺制条件等被退回的,一项扣5分;
(三)被市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的,一项扣5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被行政处罚的,扣10分。
环评技术单位的考核得分与上述加减分之和为综合得分,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过程中发现违背承诺事项,存在弄虚作假、资质挂靠等行为的,列为不合格等次。
第八条 考核结果分级。环评技术单位考核结果分四级。得分在85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在85-70分的为“良好”,得分在70-60分的为“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九条 考核结果公开。考核结果在生态环境局等网站上公开,公开内容包括环评技术单位考核得分、等级和排名。考核结果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并计入园区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第十条 考核结果应用。对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者排名前三位的环评技术单位优先支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及园区重点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半年内不予受理相应环评技术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并通报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及环评技术单位住所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 信用管理。
在质量核查过程中发现编制单位或编制人员存在失信行为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失信行为记分并录入国家环境影响信用平台,同时按照《苏州工业园区失信惩戒办法》《苏州工业园区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政务服务与监管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依法依规实施相应惩戒措施。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过程中发现违背承诺事项,存在弄虚作假、资质挂靠等行为的,一年内不再受理该环评技术单位以及相关编制主持人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第十二条 办法解释。本办法由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实施日期。本办法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备案承诺表
填表人: 填表日期:
机构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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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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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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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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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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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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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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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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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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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持证人员情况(数量: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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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 |
信用编号 |
从事环评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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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编制人员情况(数量: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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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姓 名 |
信用编号 |
从事环评 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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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承诺已知悉《苏州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考核管理办法》,在苏州工业园区从事环评业务过程中遵守国家及省、市的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管理要求,自觉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社会监督,保证不出现弄虚作假、挂靠借证等行为。 我单位同意将该承诺内容共享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本单位信用档案,并在各级信用网站公开。若违背上述承诺内容,同意生态环境局将相关失信信息共享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纳入本单位信用档案,并接受相应的失信惩戒措施。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
||||
注1.盖章件请发送到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环评处邮箱xueyj@sipac.gov.cn
2.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持证人员情况等主要内容发生变更时,重新填写本表提交。
附件2
苏州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考核评分表
(日常核查)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项目名称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报告表 □专项报告 |
项目编号 |
|
是否承诺制 |
□是 □否 |
环评技术单位名称 |
|
编制主持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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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指标 |
满分 |
评分 |
扣分点 |
|
1 |
对需要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等要求识别全面,如“三线一单”等,对项目建设的合规性进行科学分析和评判,结论正确 |
8 |
|
|
|
2 |
确定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科学、准确、全面、合规 |
6 |
|
|
|
3 |
建设项目概况全面准确,行业类别描述准确,包括项目组成、建设地点、原辅料、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包括辅助设备、环保设备等)、产品方案、平面布置(包括危险废物仓库位置);改扩建工程对现有项目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准确,提出“以新带老”措施可行等 |
15 |
|
|
|
4 |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表述清晰,现状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环境敏感点调查准确、全面 |
6 |
|
|
|
5 |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和污染影响评价准确、全面,污染因子、产污环节、排放总量等预测准确,依据充分;环境要素、污染物产生工序没有遗漏;涉及危险废弃物的分类准确,年产生量预测合理 |
15 |
|
|
|
6 |
污染物源强核算准确,依据充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测算合理,平衡方案科学、可信,表述清晰 |
10 |
|
|
|
7 |
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充分 |
10 |
|
|
|
8 |
需要开展风险评价的,准确判定环境风险评价等级、范围,提出的预防措施合理、有效 |
5 |
|
|
|
9 |
公众参与开展过程规范,调查与分析符合管理要求 |
3 |
|
|
|
10 |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科学、有效,具有针对性 |
5 |
|
|
|
11 |
评价结论清晰、明确 |
5 |
|
|
|
12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写规范,内容全面,前后内容一致;附件、图表齐全、清楚;计量单位准确;语句通顺、连贯,无错别字;印刷规范 |
12 |
|
|
|
总分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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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项)退回次数过多;不按要求进行修改;无故修改时间过长;工作消极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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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得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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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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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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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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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苏州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考核评分表
(集中核查)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项目名称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书 □报告表 □专项报告 |
项目编号 |
|
是否承诺制 |
□是 □否 |
|
序号 |
考核指标 |
满分 |
评分 |
1 |
对需要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等要求识别全面,如“三线一单”等,对项目建设的合规性进行科学分析和评判,结论正确 |
8 |
|
2 |
确定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等科学、准确、全面、合规 |
6 |
|
3 |
建设项目概况全面准确,行业类别描述准确,包括项目组成、建设地点、原辅料、生产工艺、主要生产设备(包括辅助设备、环保设备等)、产品方案、平面布置(包括危险废物仓库位置);改扩建工程对现有项目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准确,提出“以新带老”措施可行等 |
15 |
|
4 |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现状表述清晰,现状监测数据准确、可靠,环境敏感点调查准确、全面 |
6 |
|
5 |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和污染影响评价准确、全面,污染因子、产污环节、排放总量等预测准确,依据充分;环境要素、污染物产生工序没有遗漏;涉及危险废弃物的分类准确,年产生量预测合理 |
15 |
|
6 |
污染物源强核算准确,依据充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测算合理,平衡方案科学、可信,表述清晰 |
10 |
|
7 |
对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性、针对性、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充分 |
10 |
|
8 |
需要开展风险评价的,准确判定环境风险评价等级、范围,提出的预防措施合理、有效 |
5 |
|
9 |
公众参与开展过程规范,调查与分析符合管理要求 |
3 |
|
10 |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科学、有效,具有针对性 |
5 |
|
11 |
评价结论清晰、明确 |
5 |
|
12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写规范,内容全面,前后内容一致;附件、图表齐全、清楚;计量单位准确;语句通顺、连贯,无错别字;印刷规范 |
12 |
|
考核得分 |
100 |
|
|
审核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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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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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专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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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机构(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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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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