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卫生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民互动 > 问答知识库 > 医疗卫生
苏州工业园区卫生人才支持申报相关问答

时间: 2024-03-29 10:05:49 |来源: |浏览量:|字号:
2024-03-29 10:05:49

一、支持范围是什么?

1、人才引进:从苏州大市范围以外引进,全职全时在园区工作,按照引进时的学历、职称、专业技术水平等分为特聘A类、特聘B类和菁英人才。

2、柔性引才奖励:不改变人才与原单位人事关系,以契约管理为基础,对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或人才团队的用人单位给予奖励。

3、分层培养:鼓励用人单位通过学术交流、科研合作、继续教育等举措,促进人才层级加速提升。对医疗技术水平及科研能力突出的人才分为领军人才、重点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三个层次纳入培养。

二、扶持政策有哪些?

(一)人才引进

1、安家补贴。A类特聘人才280万元、B类特聘人才180万元、菁英人才20万元。

2、项目资助。特聘人才可最高按A类100万元、B类60万元,菁英人才可最高按15万元申请科研项目资助。

3、还可享受编制保障、协议工资及人才落户、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有关人才综合服务。

(二)柔性引才奖励

1、采取事后奖励方式,按用人单位协议实际支付薪酬的30%对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

2、单个人才奖励不超过10万元,单个人才团队奖励不超过20万元。

3、同一单位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分层培养

1、自主提升。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2、研修交流。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拔尖人才按照人才层次,分别给予用人单位不超过15万元/人、10万元/人、5万元/人的研修交流资助,其中到国(境)外的,资助标准上浮5万元。

3、科研合作。领军人才、重点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可分别申请最高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的科研项目资助。

4、综合服务。按规定享受人才落户、子女入学、医疗保健等有关人才综合服务。

分享到: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