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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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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分工

领导分工

时间:2024-01-28 09:00:00   |   来源:

严明霞同志:党组书记、局长,主持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全面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干部人事、财务审计工作。分管办公室(法规监察处)。

珑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依法行政、环境宣教、自然生态保护、供水污水管理、节约用水、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技合作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协助分管党的建设工作,牵头数字政府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环评管理与信息处、水务管理处,协助分管办公室(法规监察处)。

张  泳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纪检监察、水利规划、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水资源管理、防汛防台抗旱、河湖长制、水利调度、水土保持等工作。分管水利管理处(河长制办公室)。

吴春雷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水、大气、土壤、噪声污染防治,环境统计,固体废物管理,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监测,环境应急,环境信访等工作。分管污染防治处(固废管理与自然生态处)。

徐  剑同志:协助水、大气、土壤、噪声污染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