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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审批常见问答汇编(开工建设阶段) 返回列表
PDF下载 人防设防审批业务
  1. 园区的人防工程审批由哪个部门受理?
    涉及人防工程审批的行政权力清单等有关信息可登录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网站主页——政务公开栏目查询。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防护的设计审查、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确因地质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审批在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受理,联系电话66680713。

    附件:08.pdf

    08.pdf
  2. 对人防工程的设计单位有哪些要求?
    组织人防工程设计应选择具备相应人防专业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具体要求详见《人防工程设计行政许可资质管理办法》(国人防〔2013〕417号)。

    附件:08.pdf
  3. 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该如何缴纳?
    相对人凭行政许可决定书至园区国库支付中心缴交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缴款帐户:苏州工业园区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3220198883605820020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具体缴费标准详见《关于调整苏州市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服字【2018】38号)。
  4. 对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有哪些要求?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应选择具备相应审查资质的单位,具体要求详见《江苏省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苏人防〔2009〕19号)、《省民防局关于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网上运行的通知》(苏防传发〔2017〕106号)。
  5.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由哪个部门办理?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至苏州市人防办人防工程质监站办理。联系电话:65822145。
  6.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哪个部门办理?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在2018年7月1日前申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项目,至苏州市人防办防护工程处办理,联系电话:65150840。自2018年7月1日(含)起申报“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的项目,至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住房发展与保障处办理,联系电话66680713。)
  7. 拍卖地块预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退费由哪个部门受理?
    拍卖地块预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退费在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住房发展与保障处受理、办理。联系电话:66680713。
  8.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开发利用)审批由哪个部门办理?
    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开发利用)审批、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权变更备案在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受理,联系电话66680713。
  9. 人防工程设防审批流程有哪些?
    人防工程设防审批流程分别是: (1)城市新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防护的设计审查、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确因地质等条件限制不能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 (2)人防工程质量监督; (3)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4)拍卖地块预缴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退费审批(中新合作区内出让的经营性用地建设项目无此流程); (5)人防工程平时使用(开发利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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