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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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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市字〔2016〕11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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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关于公示2014-2015年度“守合同 重信用”企业的公告⠼/span> 为推进企业诚信建设,规范企业合同行为,引导企业诚信履约、守法经营,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工商市字﹝2015﹞219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决定,向社会公示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共6023家,其中2014-2015年度首次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1959家,已在2012-2013年度公示、申请继续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4064家。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对于经核实存在失信行为的企业,将撤销其公示资格。“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请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站实时公示内容为准。 附件:工商总局2014-2015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 工商总局 2016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