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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成果
详细规划

苏州工业园区2021年第一批次局部地块控规调整(二)

时间:2021-07-29 16:12  |  来源:     本文被阅读次数:

审批文件:苏园管复字〔202180

规划要点如下:

一、调整范围  

包括11个地块,总用地面积28.73公顷,详见附图区位图。

二、主要调整内容

地块1:扬东路以南、文苑路以西地块

为完善片区相关配套,地块1调整为商业用地(含邻里中心、酒店等功能)与公园绿地,地块2调整为幼儿园用地,并调整地块指标。

地块2:苏慕路以南、星明街以西地块

引导地块更新建设,调整地块指标。

地块3:金鸡湖大道以北、四季路以西地块

引导城市微更新,调整地块指标。

地块4:旺墩路以北、右岸街以西地块

引导城市微更新,调整地块指标。

地块5:江韵路南、金谷路西地块

为满足上市企业产业园北区西侧新增500KV高压线安全规范要求,需将原规划物流仓储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同时根据500KV高压线中心线的15米退线要求,调整工业地块红线。

地块6:滨江路以南地块

为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工业园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与应急搜救力量,该地块用地性质由原规划公园绿地调整为公用设施用地,并明确地块指标。

地块7:双马街(葑亭大道-娄江大道段)道路调整

规划如通苏湖城际铁路工程横跨双马街,双马街南段道路拓宽工程需在铁路工程实施前先行进行实施。为解决现状南段交通问题,双马街(葑亭大道-娄江大道段)规划由双向两车道拓宽为双向四车道,并以双四车道下穿铁路段,沪宁城际铁路以南、双马街以西增设雨水泵房。

地块8:金鸡湖大道以北,金鸡湖以南地块

将原规划公园绿地(G1)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地块9:阳澄湖大道以北、阳澄西湖以南地块

将原规划公园绿地(G1)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地块10:独墅湖大道以南、星华街以西地块

将原规划防护绿地(G2)调整为社会停车场用地(S42)。

地块11:龙会街以东,唯新路以北地块

解决小区出入口问题,将原规划防护绿地(G2)调整为城市道路用地(S1)。

附图:区位图、地块1用地图、地块2用地图、地块3用地图、地块4用地图、地块5用地图、地块6用地图、地块7用地图、地块8用地图、地块9用地图、地块10用地图、地块11用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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