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园房产公示〔2025〕第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54号)等法规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苏州自贸片区2025年第9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24日至2025年4月30日。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或需补正说明,请将陈述材料通过江苏省房地产行政许可综合服务系统上传,逾期不予受理。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通过电话或信件反映,个人请提供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66680787,联系邮箱:hk@sipac.gov.cn,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999号现代大厦7楼,邮编:215028。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202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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