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苏州鑫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苏州鑫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苏州鑫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西北区10幢401-5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概况:苏州鑫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200万元,新增租赁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西北区10幢401-5(建筑面积400m2),将5层的检测实验室搬至4层,其余生产内容仍在5层不变;同时购置相关设备,进行导电粒子研发试验,年新增研发导电粒子60kg。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苏州鑫导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99号纳米城西北区10幢401-5
联系人:唐工
联系方式:0512-62956001
三、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苏州正恒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60号40栋412室
联系人:蒋工
联系方式:492304374@qq.co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和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