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管委会首页
繁體 |English |日语 |无障碍 |关怀版
当前位置: 首页>办事服务

办事服务

产业项目竣工验收流程图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2-08-18 09:56:33   |   来源:    本文被阅读次数:

产业项目竣工验收流程图及注意事项

产业项目竣工验收流程中比较容易出现问题环节

和注意事项

产业项目竣工验收流程中,人防验收在人防工程完工后即可最早申请;之后随工程施工进展,在主体及外场完工后依次申请开展测量测绘及规划验收;档案预验收及绿建分部验收一般在土建、安装、装修均完成后申请。比较容易出现问题环节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测量测绘(包括建筑物竣工测量及房产面积测量)

1、现场条件要求

1)主体完工,外立面、雨棚等均已完成,建筑内部仓储、生产、后勤办公等区域分隔已经做好。

2)外场完成,厂区入口明确,区域内道路路面完成,绿化种植到位,围墙已砌筑。

2、申请流程

现场符合第1条所列要求后,即可提出申请,申请途径:

(1)在测绘地理信息大楼103/104室现场申请67611188

(2)在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三楼现场申请66680229

(3)网上申请,网址

https://one.sipac.gov.cn/szgyyqwsdt/szyqzwdt/html/pages/default/handle_detail.html?item_id=69f706f3-b5ef-4b1c-abb0-fc85cfcd6757

3、易出现的问题

1)建设单位前期有违章建筑未处理导致本期建设项目报规划验收时,验收部门不接收。

2)与原批准的规划不一致,例如地块内有未经批准的建筑如临时工棚等未拆除,围墙未砌筑或超出地块红线等。

3)因未完成施工需要补做,例如建筑内部区域分隔未做、道路路面未做、雨棚仅有支架而顶部未安装、室外照明安装不到位等。

二、规划验收(将“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合并进行)

1、条件要求

完成建筑物竣工测量及房产面积测量,取得相关测量测绘报告。

2、申请流程

1)现场符合第1条所列要求后,即可提出申请,申请途径:

https://one.sipac.gov.cn/szgyyqwsdt/szyqzwdt/html/pages/default/handle_detail.html?item_id=659b7312-8b50-42be-a7ed-20c356da08e2

(2)咨询电话62886666

(3)如发现建筑物竣工测量报告数据与规划批准内容不一致,还需进行现场复核。

3、易出现的问题

由于实际实施情况与规划批准内容不一致导致规划验收无法通过,需要整改。

三、绿色建筑分部验收

1、条件要求

1)获得符合规划条件要求的《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以及《能效测评报告》。

2)土建、安装、装修均已完成,现场核查建筑节能率、太阳能光热、太阳能光电、地源热泵、排风热回收、外遮阳、CO监控系统、雨水回收等项的设计要求现场施工是否落实。

2、申请流程

项目申请竣工验收前,由建设单位牵头填写《苏州工业园区绿色建筑验收备案表》,质安监站进行现场核查。

联系电话:66680747

3、注意点

1)绿色建筑要求可在地块规划要求中查看。

2)绿色建筑要求的落实涉及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等专业设计,以及后期施工和标识申报。建设单位应尽早牵头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协调绿建要求的落实,避免因前期疏忽造成竣工阶段难以整改,影响通过竣工验收。

3)《绿色建筑设计标识证书》由建设单位直接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或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绿色建筑标识部申报。由于评审过程时间不可控,建议尽早申报。

4)下列工程应进行建筑能效测评:

新建(改建、扩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及以上);

新建(改建、扩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

实施节能综合改造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申请节能示范工程的建筑;

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

5)由于能效测评过程较长,建议建设单位在工程基本结束,达到能效测评条件后及早委托检测单位进行能效测评检测。

四、人防验收(市级权限,具体以市人防办意见为主)

1、条件要求

人防工程施工完成后即可开展。

2、申请流程

1)人防地下室施工完成后,有明确的人防分区,即可申请人防测绘,并同步申请人防检测、委托编制平战转换预案。

2)获得人防检测报告、人防测绘报告、平战转换预案后向市人防办申请预验收。

3)预验收通过后,收集施工过程等资料后,再向市人防办申请正式验收。

3、联系电话:65822140

五、竣工验收报告、通知书等备案资料

1、资料提交时间

工程基本结束,总监组织的工程预验收合格后即可将竣工验收前需提供的备案资料提交质安站相关质量监督人员进行预审。

2、资料目录获取方式

1)联系质安站该项目质量监督人员。

2)网上自行下载,网址如下:

http://www.sipac.gov.cn/jsgczlaqjdz/xzzx/201710/231d26875bc946d097f26cafdeea8abc.shtml

如需要咨询,可联系质安站该项目质量监督人员。

3、注意点

这部分竣工前需提交的备案资料往往会出现签字、盖章不全,资料填写不规范等问题,需要按要求整改,建议建设单位在项目准备竣工验收前提前提交,给整改留有时间。

六、消防验收

1、条件要求

特殊建设工程(必审必验项目)在竣工验收完成后即可申请,其他建设工程(备案抽查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2、申请流程

1)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有完整的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含涉及消防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2)填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获得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消防第三方检测报告(附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打印凭条)。

3、联系电话:一站式服务中心规划建设窗口66680223/66683108

七、档案预验收

1、条件要求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可咨询档案馆相关人员进行分段验收。

2、注意点

1)项目前期资料部分,由于部分建设单位负责这块资料人员或建设单位各部门(有的是建设单位不同部门保存)人员变动较多,没有统一的收集部门或人员,导致项目前期资料多次转手后遗漏较多,部分资料遗失后需要去各政府部门补全,导致时间较长。

2)竣工图这部分由于签字、盖章不全,需要补全,如果项目体量较大,竣工图纸较多,所需时间较长。

3、联系电话:66683609

         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

            2021711



分享到: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