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各功能区、各部委办局、各派驻机构、各公司、各直属单位、各街道、苏相合作区、独墅湖科教创新区(东区):
为切实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作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现将《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4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本清单由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1版)》作废。
苏州工业园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