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管委会首页
繁體 |English |日语 |无障碍 |关怀版

生态环境局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发布《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区域环境质量状况(特征因子)》的通知

时间:2023-08-14 09:04:58   |   来源:     本文被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全面了解苏州工业园区环境质量本底状况,关注特征污染物现状,优化和提升环境管理水平,2023年6月,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在园区区域范围内设置6个环境空气监测点,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特征因子补充监测。

环境空气方面:设置6个环境空气监测点,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进行特征因子补充监测,主要监测因子:铅、氟化物、氨、甲苯、二甲苯、甲醇、硫化氢、硫酸雾、氯化氢、氯气、非甲烷总烃、锡。

地表水方面:对纳污河流吴淞江和娄江水质进行监测,监测断面设于苏州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第二污水处理厂和娄江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排污口上游500米和排污口下游1000米,主要监测因子:pH值、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氟化物、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悬浮物、铬(六价)、镍、铜、锌、镉、铅。

2023年苏州工业园区环境质量总体良好,环境空气中的特征因子浓度均符合相应环境质量标准限值;吴淞江、娄江的各个监测断面水质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具体内容见报告)

本报告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建设单位在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时,可直接引用本报告中监测结果。


相关附件

分享到:
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