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苏州工业园区固体废物管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充分认识新修订《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领会和把握新《条例》的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近期,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条例》宣贯培训会。苏州工业园区排污许可或登记涉及工业固废企业、产生大宗工业固废企业以及涉及跨省转移工业固废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共200余人参加培训。
会上,园区环境执法大队固废管理相关负责人对新《条例》重点条款进行了全面解读,系统阐述了新《条例》关于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通过案例讲解,深入剖析新《条例》在固废管理领域的新规定和新要求。此外,会议还邀请系统技术专家通过系统演示,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废单位登记、申报以及执行电子转移联单流程进行了详细说明。
会议强调,园区产废企业要进一步提升工业固体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环境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备案及审批,切实做好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要积极转变工业固废管理思路,加快适应《条例》的新措施和新要求, 落实系统登记及申报;要建立企业内部跨部门合作和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工业固废下游供应商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