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8号
《苏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已由苏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通过,并经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月14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