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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合作


组织保障

    为了推进苏州工业园区的顺利发展,中新双方建立了三个层面的领导和工作机构。第一层面是中新两国政府联合协调理事会,负责协调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和借鉴新加坡经验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两国副总理担任理事会共同主席,1994年至2003年中方主席由李岚清副总理担任,2004至2008年2月由吴仪副总理担任中方主席,2008年起由王歧山副总理担任中方主席;1994年至2004年新方主席由李显龙副总理(时任)担任,2006年起由黄根成副总理担任新方主席。我国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商务部、财政部、外交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海关总署和新加坡内阁有关部门及江苏省政府和苏州市政府的负责人为理事会成员。第二层面是中新双边工作委员会,由苏州市市长和新加坡裕廊镇管理局主席共同主持,苏州市政府和园区管委会及新加坡有关部门和机构负责人组成。双方定期召开会议,就开发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和借鉴新加坡经验工作进行协商,向理事会双方主席报告工作。第三层面是联络机构,由新加坡贸工部软件项目办公室和苏州工业园区借鉴新加坡经验办公室负责日常联络工作。
历届理事会新闻公报
第一届 、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
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第九届

合作开发

    园区开发建设实行政企分开。园区管委会作为苏州市政府的派出机构在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面行使主权和行政管理职能;中新双方财团合资组建的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主要是基础设施开发、招商引资、物业管理、项目管理、咨询服务、产业开发、风险投资等业务。CSSD已成功完成了增资扩股工作,增资2500万美元,使注册资本达到1.25亿美元。新增资本由3家新股东认购,即港华投资有限公司、新工集团私人有限公司、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后,中方财团为第一大股东,持股52%,新方财团为第二大股东,持股28%,3家新股东共持股20%。参加中方财团的有中央和省市的国有企业14家,参加新方财团的有新加坡和欧美日等国的24家公司。

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CSSD)

苏州工业园区股份有限公司(中方财团)成员表

新加坡-苏州园区开发财团(新方财团)成员表
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总公司 吉宝企业有限公司
胜宝旺船厂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
实得力产业有限公司 欣光投资新加坡私人有限公司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先得坊产业有限公司 新加坡置地有限公司
中国华能集团总公司 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新加坡科技工业集团
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 发展银行置地有限公司 森昶国际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工业总公司
裕廊环境工程私人有限公司 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
中国节能投资公司 KMP私人有限公司 永泰控股有限公司
中国中央电视台
亮阁控股有限公司 韩国三星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财务有限公司 林增控股有限公司 日本三菱 / 三井公司
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
职总合作社苏州投资有限公司 荷兰罗丹克公司
江苏省投资公司
百藤置地私营有限公司 新加坡经济发展局投资公司
苏州工业园区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新加坡劳工基金国际公司 美国通用电气公司
苏州市基础设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苏州新区经济发展集团总公司
14个成员
24个成员

借鉴新加坡经验工作

    经国务院批准,园区可以结合国情,自主地、有选择地借鉴新加坡经验,包括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经济发展和公共行政管理方面适用于我国的经验,从而加快建立起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又与国际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机制。
1. 苏州工业园区结合中国国情,借鉴新加坡经验工作,采取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办法,分三个层次进行:
  ·第一个层次是新加坡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的经验,主要体现在城市发展的近期和远景规划,土地的开发和利用,基础设施和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环境保护与治理,信息的收集、处理和应用,吸收外资的宣传、招商网络组织、营销方式和鼓励措施等。 
  ·第二个层次是经济发展和管理方面的经验,主要是指新加坡政府有关机构在建设和管理裕廊工业镇的过程中,调控市场经济的经验,以及在经济活动中有序竞争、相互合作的做法。
  ·第三个层次是公共管理和社会保障机制方面的经验。苏州工业园区在全面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建立健全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加强廉政建设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结合国情,有选择地加以借鉴吸取。
2. 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借鉴新加坡经验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取得新的成果,共编制实施了近50项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这些新的管理规章具有以下特点:
  ·借鉴新加坡经验,树立明确的依法治园指导思想;
  ·坚持借鉴外来经验与本国国情的有机结合;
  ·坚持在现行国家法律体系的框架下,借鉴新加坡经验中的适用部分;
  ·注重可操作性,加强执行力度,真正做到"管得严";
  ·高度重视编制质量,吸收专家、学者参加编制过程。

苏州工业园区法规性文件

主要内容
批准单位
颁发时间
规划建设 环境保护
1. 苏州工业园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省政府 1995年
2.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省政府 1995年
3. 苏州工业园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实施办法 园区 1994年
4. 苏州工业园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许可证申领暂行规定 园区 1995年
5. 苏州工业园区公路环境整治与管理暂行办法 园区 1996年
6.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园区 1996年
7. 苏州工业园区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的暂行规定 园区 1996年
8. 苏州工业园区户外广告管理办法 园区 1997年
9. 苏州工业园区公用设施管网(自来水、污水)验收程序暂行规定 园区 1997年
10. 苏州工业园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办法(试行) 园区 1997年
11. 苏州工业园区建筑企业管理规定(试行) 园区 1998年
12.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试行) 园区 1998年
13.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档案管理规定(试行) 园区 1998年
14. 苏州工业园区公用事业管理暂行办法 园区 1999年
15. 苏州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环保监督管理实施细则 园区 1999年
16. 苏州工业园区测绘管理规定(试行) 园区 1999年
17. 苏州工业园区广告牌管理规定 园区 1999年
18. 苏州工业园区招投标管理实施细则 园区 1999年
19. 苏州工业园区供用水管理实施细则 园区 1999年
20. 苏州工业园区污水排放管理实施细则 园区 1999年
21. 苏州工业园区燃气管理实施细则 园区 1999年
投资 客户服务
22.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投资企业服务的通知 园区 1998年
23.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社会服务承诺(试行) 园区 1998年
24. 关于公布苏州工业园区外商投资企业政府机关收费目录的通知 园区 1995年
25. 关于公布苏州工业园区中介机构服务收费政府指导标准的通知 园区 1998年
26. 关于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意见 园区 2001年
劳动管理 社会保障
27.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管理暂行办法 市政府 1998年
28.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 市政府 1997年
29.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收缴、转移规定 园区 1997年
30.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医疗专户管理规定 园区 1997年
31.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普通专户管理规定(试行) 园区 1997年
32.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养老专户管理规定 园区 2000年
33. 苏州工业园区单位使用外地劳动力实行就业许可证制度的暂行办法 园区 1997年
户口 治安管理
34. 苏州工业园区蓝印户口管理办法 园区 1997年
35. 关于加强和改善苏州工业园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园区 1998年
公务员管理
36.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公务员考核办法 园区 1995年
37. 苏州工业园区党政干部廉政规定 园区 1997年
38.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机关行政职务聘任暂行办法 园区 1997年
资金管理
39. 苏州工业园区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 园区 1997年
40. 苏州工业园区开发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园区 1997年
其他
41. 苏州工业园区村镇卫生一体管理办法(试行) 园区 1999年
42. 苏州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意见 园区 2000年
43. 苏州工业园区社区建设指导意见 园区 2000年

3. 自2002年起,园区的借鉴形式从单向传授发展到双向交流,从政府层面扩展到基层单位,变得更加多样化,更加生动活泼和更加富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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