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员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干部监督体系,完善监督工作网络,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程度。根据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日前,苏州工业园区正式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员制度。
园区选拔任用工作首批监督员有15人,来自纪检、政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面的人员组成,监督员主要依据《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要了解和掌握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及人事安排的反映和意见,及时将有关信息予以反馈。
编辑:袁祖仁
200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