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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耶鲁高级法官培训项目启动


    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学院自4月初在苏州独墅湖高等教育区奠基后,各项工作陆续展开,此次人大—耶鲁高级法官培训项目标志着人大国际学院进入正式启动运行。7月20日至21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苏州独墅湖高教区举办了参阅案制度国际研讨会暨培训。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主任葛维宝教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丕祥院长、瑞典地方法院Jan Alva院长、美国联邦地区法院Mark Kravitz法官等68位中外一流法学专家参加了此次国际研讨会。

    人大国际学院是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人民大学有关合作协议而设置的教育科研机构。国际学院将根据苏州及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与经济发展需要,以国际化人文社会学科建设为重点,以高层次人才培养及国际合作交流为主要内容,践行先进的研究生教育理念,开展前沿的科学研究活动。
  具有改革创新精神的议题
    此次研讨会针对国内现状,就司法审判中先例的作用、江苏的参阅案例制度和中国先例试验、适用先例的基本规则和原则、如何在中国运用先例等问题进行详细讨论和培训。
    任何一种法系都具有优点和缺点,怎样借鉴参考、取长补段是法学家们共同探讨研究的问题。据美国法学家们的发言介绍,在英美法系中,“先例”具有法律效应。所谓“先例判决制度”,是指经过某种程序被确认的“先例判决”对今后处理同类案件具有拘束力,其他合议庭或独任审判人员在处理同类案件时应该遵循先例。案例的“同案同判”追求根本性的正义,“遵循先例”对诉讼当事人、律师和下级法院法官具有可预期性,使诉讼加快、花费减少,节约司法资源。当今的大陆法系国家,也越来越体会到其中的合理性。中国在追求司法公正和效率的改革途中,案件的参阅成了法学界探讨的热点。
    案件要参阅,是建立在案件公开的基础上。在中国案例怎么公开,公开的范围该是多大,这是这次研讨会探讨的一个重点。据介绍,在英美法系国家所有的案例都是公开发布的,在线就可以查阅。中国目前只公布一部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参阅案例制度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建立案件发布制度,专门编辑《参阅案例》,推动典型案例发布制度的建设。江苏法官培训院长李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认为公开的案件要有指导意义,如果案件的审判有瑕疵,就会有误导作用。案例对于英美法系是具有法律上的约束意义,但中国是成文法,案例是起参照作用,所以我们称之为‘参阅案例制度’,目前我们正在探讨。”

    这次研讨会暨培训的另一个目的是用“案例分析方法”提高法官的实际技能,整体素质,关注案例,是从理论到实践的过程。现在高校中也开始注重这方面的教育和培训,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北京主任韩凯斯认为,大部分美国人对中国的法律和政治发展了解还很少,研讨会这样的交流活动能促使两国交流,共同进步。他们中心于1999年成立,致力于这样的交流活动。他希望越来越多的人能关注中国的法律,关注中国的发展,
    据悉,早在2005年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细要》中就提出了“建立和完善案例指导制度,重视指导性案例在统一法律适用标志、指导下级法院审制工作、丰富和发展法学理论等方面的作用。”案例指导制度的法律价值是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保障法制统一。随着中国的“入世”和不断开放、融入世界,参阅案例制度亟待建立和完善。
  国际一流法学专家云集研讨会
    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主任葛维宝教授曾是美国政府克林顿总统任期内的总统特别代表。他于1998年支持并推动中国人民大学举办了首届中美法学院院长论坛,在国内产生了重大影响,是人大法学院乃至中国法学教育届国际学术交流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除葛维宝教授外,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还为本次研讨会暨培训邀请了4位一流的外国专家,他们分别是:瑞典地区法院Jan Alva 院长、美国联邦康洲地区法院Mark Kravitz法官、香港大学法学院Albert Chen教授(前院长)、密西根大学法学院、欧盟法律中心主任Daniel Halberstam教授。
    另外,还有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北京主任韩凯思、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研究员唐不澜、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研究员Matthew、人大法学院王利明教授、龙冀飞教授、张志铭教授等中外68名一流法学专家。
  三家知名机构主办研讨会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是中国著名的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大学。1950年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目前,法学院设有15个研究所(研究中心),拥有“985工程”国家重点创新基地和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和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拥有国家“211工程”重点项目“中国法律信息港”和颇具规模的物证技术实验室(证据分析实验室)。法学院还形成了完整的人才培养体系,是全国首批获准在法学一级学科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国务院权威评估机构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审排名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法学学科中排名第一,并开始跻身世界著名法学院前列。
    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耶鲁大学法学院一直占据美国大学法学院排行榜的榜首宝座,是世界一流的法学院。其中国法律中心侧重于对中国法律的研究,与我国多家机构有着合作关系。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是江苏省先进法院,其在参阅案例制度方面作出了有益的探索,建立案件发布制度,加强案例指导,组织专人编辑《参阅案例》,并免费发放给法官及相关部门,在推动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编辑 沈茜
200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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