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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国税局“三十八条”助推民营经济发展


  为更好地贯彻苏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加快构建“三足鼎立”格局的精神,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从服务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立足本职,优化服务,以培育新的税收增长点、突破税收政策的盲点和解决纳税服务热点为抓手,促进民营企业做大、做强。日前他们通过对税收政策规定进行梳理,制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38条”措施,支持民营经济兴办第三产业、发展高科技和培育核心竞争力,鼓励民营经济安置失地农民和下岗职工,引进外国资本与技术,开拓国际市场,开展跨国经营。他们针对园区新办民营企业多、对税收政策了解不够的现实。主动通过与园区四各乡镇招商中心联系,将印有“三十八条”的宣传资料及时地送到到民营企业手中。园区国税局的这种做法得到了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在落实民营经济税收政策方面,他们将从实际出发,采取简化办税流程,取消部分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为民营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的纳税服务,增强企业发展后劲。比如:各类市场内的经营者所经营的农产品,在不能确认其“非农”身份和“非自产农产品”的,一律按照“农民销售自产农产品”执行免税政策。又比如:对于新办第三产业录用由于园区开发建设征地而失去土地的农民,比照下岗失业人员,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另外,针对园区内新办民营企业会计核算普遍基础薄弱的情况,制定专门计划,年内将对3000名民营企业的办税人员进行免费辅导培训,同时加强与各类民营企业的沟通,利用网页接受咨询和投诉,增强征纳双方的交流与互动,共同营造公正透明的税收环境。

编辑:王昉 刘宝忠
200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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