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治理教育乱收费督查组察访我市
苏州教育收费“阳光”
“苏州规范教育收费成效明显,整体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昨天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督查组就我市的教育收费情况作出总体评价,要求我市教育收费继续实施阳光操作,让百姓放心,让人民满意。
从前天起,以省政府纠风办副主任、省纪委纠风办主任吴承亿为首的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督查组,在我市展开了为期两天的教育收费检查。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汇报。今春我市特别强调了“四统一”、“四不准”―――统一招生计划管理,不准违反规定招收计划外择校生;统一学校收费管理,不准收取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统一班额与学额管理,不准随意增加班额和学额;统一“一费制”项目管理,不准强制学生订购任何物品。对此,检查组充分予以了肯定,并认为今春苏州能顺利实施“一费制”,与前期施行收费准入制、一票制、收费卡制及成立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制度密不可分,苏州教育规范收费效果明显。检查组还对今春我市施行的家教及学校补课规定作了肯定。
随后,检查组随机察访了相城区的陆慕高级中学和工业园区第二实验小学,抽检了两校的收费台账、校务公开制度、一费制的具体执行状况,询问了教育经费的落实情况。察访中,检查组对相城区在3年内投入5亿巨资撤并38所薄弱村小,做强陆慕中学、黄埭中学这样的区内龙头学校表示赞赏,而对于工业园区甘花巨资打造新校,做出了像园区二小这样高标准的现代化小学,同时大幅度提高教师待遇表示了充分的肯定。检查组认为,教育大投入有利于从源头上堵住教育乱收费。
在昨天的情况反馈会上,检查组要求我市继续严控高中段教育的“三限”(限钱数、人数、分数)政策,苏州经济发达,各级政府要“百分百”保证教育经费的足额投入,进一步加强对各级财政投放的督查。
《苏州日报》2005年3月14日
记者 吴晓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