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园区综合 | 乡镇建设 | 城市功能 | 科教兴区 | 民营经济 | 外向经济 | 开发建设 | 重要活动 | 园区大事记 | 特别推荐
更多相关链接>>  
  首页 > 园区动态 > 开发建设
字号
打印预览


苏州工业园区率先建立重点工程巡视监督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苏州工业园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有效防止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2004年苏州工业园区率先建立并组织实施了重点工程巡视监督制度。工委、管委会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巡视监督的实施意见》,建立了由纪律检查、财政审计、规划建设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巡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巡视监督范围为园区财政或国有控股公司出资建设的重点工程项目、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群众反响较大和关注的其他重要项目。

  巡视监督内容包括建设项目招投标及承发包情况;建设项目规划、报建、审图、施工许可、质监和竣工验收等法定程序执行情况;工程施工质量安全情况;项目资金预算编制、资金支付、竣工决算审计和工程变更管理等情况。巡视监督办法主要通过听取工程情况汇报、检查工程备案材料、查看施工现场、与施工人员座谈等方式进行,每次检查结束,巡视监督小组将有关情况向工委作出书面报告,并向项目单位及时反馈。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和管理问题,巡视监督小组责成项目单位及时整改;发现违法违纪问题,按有关规定追究和查处有关人员责任。巡视监督次数由巡视监督小组根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进度和质量情况,每年组织2-3次巡视监督。

  自2004年以来,巡视监督小组对61个财政出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巡视监督,从督查情况看园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总体上较为规范,项目审批、招投标、质量安全管理等制度都得到了有效落实,没有发现一起违规违法行为。巡视监督过程中,巡视监督小组对加强重点工程项目设计管理、工程变更管理以及完善招投标制度、建立重点工程建设绩效评价制度等方面提出了积极建议。

编辑:金芳
2005年2月2日

  相关连接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版权所有
苏州工业园区计算机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webmaster@sip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