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园区综合 | 乡镇建设 | 城市功能 | 科教兴区 | 民营经济 | 外向经济 | 开发建设 | 重要活动 | 园区大事记 | 特别推荐
更多相关链接>>  
  首页 > 园区动态 > 乡镇建设
字号
打印预览

园区认真做好对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工作

  苏州工业园区自开发以来,涉及征地动迁农户近三万户(11.2万人),在具体工作中始终坚持从区域协调发展和富民强区的战略高度出发,从四个方面认真做好对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偿工作:
  1、房屋安置。统一规划、高标准建设动迁小区,以与农民原住房实行产权交换的方式集中进行安置,在有力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和居住质量的同时,形成家家有物业收入的基础。
  2、劳力安置。对符合保养年龄的征地剩余劳力按市政府规定发放保养费和医疗补助费,其余劳动力未安置前发放待业生活费,并通过技能培训全力促进就业,确保征地劳力个个有技能、人人能就业、未就业基本生活有保障。
  3、土地补偿。对失地农户、集体经济组织及时发放青苗补偿费,并通过建立股份制实业公司等形式,统一建造标准厂房等物业设施,出租等收入按股分配到征地农户,确保失地农民利益得到严格保护。
  4、健全社保体系。将征地农民统一纳入园区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农村大病统筹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低保对象发放社保IC卡,办理优惠医疗证、发放水电补贴等等,确保区内农民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此外,园区工委、管委会及各镇还通过设立创业基金等办法,积极拓宽失地农民的经济来源渠道,鼓励农民采取股份合作、劳股混合等形式建设标准厂房出租,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2003年园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510元,累计有近4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已转换为具有就业、创业技能的新型市民。


编辑:园网
2004年2月12日
  相关连接
 
苏州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版权所有
苏州工业园区计算机信息中心管理维护
webmaster@sipac.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