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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


  苏州工业园区自1997年4月1日报在园区规划区域内开始实行公积金制度,园区公积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办事原则进行运作。

个人账户(占工资总额的44%)
统筹5%
医疗帐户8-16%
退休金帐户4%
普通帐户75-83%
公积金的使用
养老专户视同缴费和社会共济
支付大病医疗保险
(含生育),门诊费用
只能在退休后支现
租购住房,偿付住房贷款,
充作退休款,失业金提取
公积金制度主要特点:
针对社会人口老龄化而引起的支付危机问题,采取预筹积累的方式,以强化基金的积累与增长。
采用以个人帐户为主的模式,有效地增强了公积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基金征集的社会监督机制。
公积金个人帐户基金按比例设置的方法,充分利用了员工本人在解决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问题的时间性差异,从而既有机解决了会员"老有所养、医有所靠、居者有其屋"的综合性保障需求,又实现了社会保障基金的统一管理。
实现了"政府不拿钱、企业不增加负担、员工个人不降低保障水平"的三有利目标。
公积金的管理: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积金管理局)是园区实行公积金制度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公积金有关政策的制定、解释和咨询工作。
园区成立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承办公积金收缴、理付、对帐等营运工作;由管委会、投资商代表和员工代表组成公积金理事会,负责监督公积金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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